江蘇農牧科技職業(yè)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10:44:52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350元(泰價費【2014】85號)。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處理,凡發(fā)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學校對家庭貧困的學生和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困難補助、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和獎學金等多種形式的幫助和獎勵,同時設立了多家企業(yè)獎學金,獎勵金額500-2000元/年。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可獲每年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另有國家助學金每年3000元/人,助學率達35%。
第二十八條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泰州市鳳凰東路8號
郵政編碼:225300
招生咨詢電話:0523-86158999,86158666
招生傳真:0523-86356530
電子信箱:zsjyc@jsahvc.edu.cn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23-86158030
招生監(jiān)督郵箱:zsjyc@jsahvc.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www.jsahvc.edu.cn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guī)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江蘇農牧科技職業(yè)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江蘇農牧科技職業(yè)學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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