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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大學2021年“揚帆計劃”高校專項招生簡章(2)

2021-04-20 10:23:27南開大學


高考

  四、錄取辦法

  1.我校根據各省(區(qū)、市)入選人數以及生源地歷年生源在校表現情況等因素分科類確定分省計劃,分省計劃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2.入選考生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為準。入選考生高考成績(不含附加分)達到生源所在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時,我校根據生源所在地招生計劃及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績(不含附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公示專業(yè)擇優(yōu)錄取。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錄取時學?蛇m當在省份間調整招生計劃。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不符合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實施程序

  1.2021年4月14日-4月25日進行網上報名,考生須在2021年4月25日之前將所有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

  2.2021年4月26日-5月28日期間,南開大學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于5月31日前公布審核結果。

  六、公示

  我校確認的高校專項入選考生須由學生所在中學、省級招生辦公室進行公示,我校也將通過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并報送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七、監(jiān)督機制與違規(guī)處理

  1.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所有招錄工作均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和紀檢部門的監(jiān)督下開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投訴(監(jiān)督與投訴電話:022-85358691)。

  2.對在我校高校專項招生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過網上查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報名后,應經常查詢有關信息,未能及時查詢的,由考生承擔相應后果。

  九、未盡事宜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22-60365167,23504845

  網址:http://zsb.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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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高校計劃簡章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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