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相關問答
2021-04-20 10:36:01網絡整理
1.什么是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
答: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要舉措,是對“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我省開展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導高校根據本校的辦學特色,積極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養(yǎng)目標和要求的人才選拔標準,建立健全多位一體的人才選拔綜合評價體系,綜合考量考生高考文化分、高校考核結果、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及高校自身培養(yǎng)的特色要求等多個維度。
2.有哪些高校在我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
答:2021年,截止目前共有23所高校在我省開展綜合評價招生。
A類高校11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萍即髮W、南方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昆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華南理工大學、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
B類高校12所:南京師范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工業(yè)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南京醫(yī)科大學、南京中醫(yī)藥大學、南京林業(yè)大學、江蘇師范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蘇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
如教育部批準新增高校參加試點,參照相關政策執(zhí)行。
3.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流程如何?
答:(1)4月28日前,高校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
。2)5月10日前,考生按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
。3)5月25日前,高校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
。4)高考結束后,高校對考生進行考核。
。5)A類高校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B類高校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6)B類高校入選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高考志愿填報系統(tǒng),填報綜合評價志愿。
。7)被A類高校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檔錄取。被B類高校確定為入選范圍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guī)則擇優(yōu)錄取。
4.考生如何參加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
答: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確定的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高校不得將名額分配至中學,如中學向高校推薦考生,應事先制定并公開推薦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選擇,擇優(yōu)推薦。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5.考生報名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符合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應根據高校的要求,提交個人在高中階段的學科成績、獲獎情況等有關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試點高校如何進行考核?
答:高考結束后,高校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yè)特色及培養(yǎng)要求對考生進行考核,具體考核內容和形式由高校確定?己诉^程應遵守“五隨機”的原則,即“考官隨機確定,考場隨機分配,考題隨機抽取,學生隨機分流,考官隨機輪場”,每組評委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并進行全程錄音、錄像。經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后,各高校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4倍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同時,將入選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
7.考生如何填報志愿?
答:A類高校根據測試結果,與入選考生確認是否填報本校綜合評價招生的志愿,并將確定的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具體填報時間和方式由高校確定。B類高校的入選考生須在我省高考志愿填報的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tǒng),在“綜合評價招生”專欄中填報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其專業(yè)志愿須在公示的專業(yè)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愿。
同時獲得多所高校多種招生形式(高校專項、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入選資格的考生,只能選擇其一填報。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考生未確認或填報上述兩類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即視為放棄相應的綜合評價招生資格。
8.考生的投檔和錄取工作如何進行?
答:對于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并填報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的入選考生,將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投檔錄。
。1)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高校在招生簡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報考相關專業(yè)(類)。
。2)高校應進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分在綜合成績中的占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其中:
凡被A類高校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檔錄取(專業(yè)由高校確定),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取。
凡被B類高校確定為入選范圍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guī)則擇優(yōu)錄取。
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綜合評價招生擬錄取考生數據時,須對相應考生標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類型。
。3)對不符合綜合評價錄取標準的考生,高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退檔,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檔時,對其中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進行投檔。
(4)按綜合評價招生方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分別在錄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錄取高校及專業(yè)等。
9.在考生資格審核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綜合評價招生是高?荚囌猩ぷ鞯闹匾M成部分。高校要加大對學生申請材料的核查力度,通過專家鑒定、聯(lián)系主辦方核實等方式對考生提交的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全覆蓋核查。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學生,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相關類型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教育考試院,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考生就讀中學(或原畢業(yè)中學)應依據考生的學籍檔案、在校表現(xiàn)和高校要求,如實反映考生在高中階段各方面情況,積極協(xié)助提供有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列入招生黑名單,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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