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學2021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2021-04-20 11:45:17西安交通大學
五、錄取辦法
1. 入選高校專項計劃資格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
2. 填報志愿時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批次的高考志愿;
3. 錄取時將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省計劃擇優(yōu)錄取,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guī)定為考生分配專業(yè)。如生源不足,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錄;
4. 我校認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相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浙江省的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為一段線);
5. 對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選考科目要求與普通高考報名時各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6. 高校專項計劃優(yōu)惠政策僅適用于生源省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投檔的批次。
六、日程安排
1. 網上報名時間:4月16日-4月25日。
2. 各省(區(qū)、市)完成考生資格審核并公示:5月20日前。
3. 學校完成材料審查,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公示:5月31日前。
七、監(jiān)督機制
1.西安交通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做到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029-82668249,舉報郵箱為:jwb@xjtu.edu.cn;
2.入選資格考生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后與錄取名單等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3.考生本著“誠信”的原則申請,確保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被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處理。
八、若教育部政策有變化,以教育部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
九、本辦法由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寧西路28號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710049)
咨詢電話:029-82668320;傳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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