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21-04-23 14:59:47網絡整理
時間安排 |
工作內容 |
2021年4月28日至5月1日 |
考生根據附件3報考流程圖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及填報志愿。選擇“學考+網測”考核方式的考生通過系統(tǒng)自動驗證報考資格后繳費、預約觀看視頻,進行“網測”后填報志愿;選擇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根據系統(tǒng)指引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后進行報名及填報志愿,等待系統(tǒng)自動驗證或報考院校資格審核 |
2021年5月4日前 |
高職院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完成考生資格審核工作并公布資格考生名單 |
2021年5月5日前 |
獲得報考資格的考生根據院校招生網站公布的招生簡章指引繳納考試費。對于在文化素質(基礎)考核合格后再公示“職業(yè)技能”考核資格名單的院校,獲取“職業(yè)技能”考核資格的考生須根據院校要求繳納“職業(yè)技能”考核費用 |
2021年5月6日前 |
高職院校完成考場編排并指引考生打印準考證 |
2021年5月9日前 |
面向中職考生招生的高職院校組織基礎考核 |
2021年5月 12日前 |
高職院校公布達到本校規(guī)定的文化素質或文化基礎考核入圍要求且需要進行職業(yè)技能(含“校測”)考核的考生名單 |
2021年5月16日前 |
高職院校組織考生進行職業(yè)技能(含“校測”)考核。高職院校也可根據生源及院校實際將文化基礎考核及職業(yè)技能考核安排在同一天進行,于5月16日前完成 |
2021年5月20日前 |
高職院校公示職業(yè)技能(含“校測”)考核成績 |
2021年5月24日前 |
高職院校在網上錄取系統(tǒng)提交普通高中考生“校測”成績、中職考生文化基礎及職業(yè)技能考核成績,并提交擬錄取方案及錄取最低分數線 |
2021年5月28日前 |
省招生辦公室通過錄取系統(tǒng)審核高職院校提交的擬錄取方案 |
2021年5月30日前 |
高職院校完成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網站上公示經審核通過的錄取考生名單。招生院校根據本校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確定錄取通知書發(fā)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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