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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26 23:38:14陽光高考


高考

  第六章 學費與獎助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如遇政策變動,將按新標準執(zhí)行。

  文法財經(jīng)史學專業(yè):3500元/年。

  理工、外語:4500元/年。

  醫(yī)學類:5000元/年。

  藝術類專業(yè):一類7000元/年,二類9000元/年,三類11000元/年。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寶鋼教育獎、徐特立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等為主要內(nèi)容的獎勵體系;對經(jīng)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等為主要方式的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jù)招生工作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以外的任何費用。以延安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聯(lián)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911-2650768、2650788、2650758(傳真)

  監(jiān)督投訴電話:0911-2650033

  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zsw.yau.edu.cn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延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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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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