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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lián)合國際學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29 09:22:30陽光高考


高考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及新生入學身體檢查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yè)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jù),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予以轉專業(yè)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六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xù),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者,將按規(guī)定取消學籍。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的辦法》(粵發(fā)改規(guī)[2018]7號)的有關要求制定執(zhí)行。

  學費標準:

  普通類專業(yè)學費:每生每學年九萬元人民幣

  音樂表演專業(yè)學費:每生每學年十萬八千元人民幣

  住宿費:

  兩人間:6400元/生·學年

  三人間:4000元/生·學年

  四人間:3500元/生·學年

  如上級部門頒布新房型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zhí)行,收費細則詳見學校網站。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九條 學校設置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詳見學!2021年UIC本科新生入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學校設置珠海籍本科新生專項獎學金,詳見學!2021年UIC珠海籍本科新生專項獎學金實施辦法》。

  第三十條 在校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包括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馮燊均先生國情國學教育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許嘉璐全人教育獎學金、古楚璧伉儷獎學金(中國內地生)、古楚璧伉儷獎學金(中國香港生)、臺灣/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臺灣在校生獎學金、一學期制優(yōu)秀海外留學生獎學金、UIC在校學生實習及社會實踐獎學金、應征入伍獎學金、薪傳助學金、蜜蜂科技獎學金、清輝蜀華獎學金、薪傳貸學金、游學類獎學金(文化體驗,領袖才能)、極簡匯率好奇心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由學校獎助學金委員會按照學校獎助學金的具體規(guī)定評定。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招生熱線:(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

  傳真號碼:(0756)3620047

  電子郵箱:admission@uic.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uic.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s://admission.uic.edu.cn/

  第三十二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監(jiān)察、監(jiān)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lián)系人:羅老師

  監(jiān)督電話:(0756)3620332

  電子郵箱:graceyanluo@uic.edu.cn。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guī)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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