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1-05-30 17:21:49陽光高考
四、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遼寧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遼寧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遼寧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ㄒ唬⿲W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本科專業(yè)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學年預收,各招生專業(yè)收取學費標準詳見“專業(yè)設置說明”,住宿費按每學年1000—1200元收取。
(二)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的,依據(jù)遼教發(fā)〔2006〕76號文件的要求,學校應根據(jù)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ㄈ┘彝ソ(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我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多項目獎助學金、多種類勤工助學、多方位困難補助及政策性學費減免為輔的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qū))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學校獎學金一等1000元/學期、二等500元/學期、三等260元/學期、單項100元/學期;社會獎學金若干項。
3.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社會助學金若干項。
4.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以申請勤工助學,學校根據(jù)勤工助學崗位及專業(yè)需求進行安排。
5.困難補助:學校會根據(jù)臨時突發(fā)事件及特殊情況對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給予困難補助。
6.學費減免:根據(jù)國家、省資助相關工作的安排部署,對孤兒大學生實行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減免政策;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政策。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及遼寧省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各項工作程序,各類獎助學金評比過程和評比結果公開、公正,廣泛接受師生監(jiān)督。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ㄒ唬┲型夂献鬓k學專業(yè)在本校同批次錄。ò凑猩谑〖壵猩鞴懿块T批準批次執(zhí)行)。
。ǘ┲型夂献鬓k學各專業(yè)納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招生。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yè)的學生在結束國內(nèi)階段學習后,符合申請簽證條件并且成績符合要求者,可自愿申請辦理赴國外學習。國外就讀階段學費執(zhí)行國外合作學校規(guī)定標準。
。ㄈ┲型夂献鬓k學專業(yè)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遼寧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遼寧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遼寧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亞澳商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學生達到外方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七、錄取辦法說明
。ㄒ唬┩稒n比例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nèi)(藝術類專業(yè)遵照各省通用投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0%以內(nèi)。
(二)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ㄈ┰盒V驹讣颁浫
1.學校志愿錄取按相關省市區(qū)要求執(zhí)行。
2.在提檔時執(zhí)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規(guī)定(高水平運動隊不做分省分專業(yè)計劃,不執(zhí)行所有高考加分規(guī)定);分專業(yè)錄取時按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錄取。
3.藝術類本科專業(yè)進檔考生按“志愿清”原則錄取,即專業(yè)志愿優(yōu)先。
4.普通類本科專業(yè)進檔考生按“分數(shù)清”原則錄取,即“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就是將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從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個檢索和滿足考生所填報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額滿,逐次檢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續(xù)志愿。
5.普通類進檔考生中,報考同專業(yè)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加分)并列時,錄取順序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認定具備加分者優(yōu)先;其次,專業(yè)志愿靠前者優(yōu)先;再次,具體科目分數(shù)高者優(yōu)先,科目優(yōu)先順序為:①文學(不包括外國語言文學類)、歷史、哲學、法學門類專業(yè)排序為語文、外語、數(shù)學;②理學、工學門類專業(yè)排序為數(shù)學、外語、語文;③經(jīng)濟學、管理學門類專業(yè)排序為數(shù)學、外語、語文;④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排序為外語、語文、數(shù)學;⑤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排序為外語、數(shù)學、語文。
6.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只錄取有專業(yè)志愿考生,且外語成績不低于外語滿分的70%。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為英語教學,非英語考生慎報。
7.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招生錄取按當?shù)卣邎?zhí)行。
8.我校部分專業(yè)按大類進行招生,包括:經(jīng)濟學類(經(jīng)濟學、經(jīng)濟統(tǒng)計學、國民經(jīng)濟管理)、金融學類(金融學、保險學)、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物理學類(物理學、應用物理學)、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shù)據(jù)科學與大數(shù)據(jù)技術)、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上述對應大類具體情況詳見“專業(yè)設置說明”。大類培養(yǎng)的學生經(jīng)過基礎課程階段學習后,根據(jù)成績及志愿情況分流到專業(yè)(定向招生的學生不參加分流)。
9.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涉及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
。1)第一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涉及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
序號 |
專業(y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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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及招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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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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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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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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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學類(經(jīng)濟學、經(jīng)濟統(tǒng)計學、國民經(jīng)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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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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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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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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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類(金融學、保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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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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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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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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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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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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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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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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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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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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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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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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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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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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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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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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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控技術與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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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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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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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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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shù)據(jù)科學與大數(shù)據(jù)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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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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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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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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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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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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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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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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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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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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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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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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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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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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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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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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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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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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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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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0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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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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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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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選考科目要求及招生計劃以相應省份最終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