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2022年提前招生章程
2022-03-24 10:22:56江蘇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guī)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guī)定以及江蘇省的招生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江蘇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代碼:1312。
學校辦學地址:
崇川校區(qū):南通市青年中路87號;就讀專業(yè):紡織服裝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藝術設計學院所有專業(yè)。
海門校區(qū):南通市海門港新區(qū)港西大道999-26號;就讀專業(yè):智能制造學院、建筑工程學院、航空與交通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所有專業(yè);該校區(qū)學生在第三學年轉至崇川校區(qū)就讀。
第四條 學校簡介
學校是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國家優(yōu)質?聘呗氃盒、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yè)建設計劃建設單位。榮獲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先進集體,被評為全國高職院校就業(yè)工作典型經驗、育人成效、服務貢獻、國際影響力等四個50強單位,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
第五條 提前招生屬國家計劃內招生,錄取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與高考統(tǒng)一錄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畢業(yè)后頒發(fā)與高考統(tǒng)一錄取學生同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文憑。
已被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級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江蘇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yè)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jù)需要組建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qū)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xié)助招生就業(yè)處進行招生錄取。各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jiān)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jù)學校人才培養(yǎng)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確定學校招生計劃。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
二級學院 |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學費 (元/年) |
招生計劃 |
其中退役士兵招生計劃 |
|
普通類 (物理/歷史) |
美術類 (物理/歷史) |
||||||
經濟管理 學院 |
1 |
電子商務(高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yǎng)項目) |
3+2 |
4700(高職) |
30 |
0 |
|
航空與交通工程學院 |
2 |
新能源裝備技術(高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yǎng)項目) |
3+2 |
5300(高職) |
30 |
||
紡織服裝 學院 |
3 |
現(xiàn)代紡織技術 |
3 |
5300 |
30 |
100 |
|
4 |
紡織品檢驗與貿易 |
3 |
5300 |
20 |
|||
5 |
現(xiàn)代非織造技術 |
3 |
5300 |
20 |
|||
6 |
材料工程技術 |
3 |
5300 |
20 |
|||
7 |
生物制藥技術 |
3 |
5300 |
30 |
|||
8 |
化妝品技術 |
3 |
5300 |
30 |
|||
9 |
數(shù)字化染整技術 |
3 |
5300 |
30 |
|||
10 |
環(huán)境監(jiān)測技術 |
3 |
5300 |
30 |
|||
11 |
服裝設計與工藝 |
3 |
5300 |
60 |
|||
12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3 |
6800 |
30 |
|||
13 |
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 |
3 |
6800 |
30 |
|||
智能制造 學院 |
14 |
工業(yè)機器人技術 |
3 |
5300 |
50 |
||
15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 |
5300 |
50 |
|||
16 |
智能控制技術 |
3 |
5300 |
40 |
|||
17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3 |
5300 |
50 |
|||
18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3 |
5300 |
50 |
|||
經濟管理 學院 |
19 |
大數(shù)據(jù)與會計 |
3 |
4700 |
55 |
||
20 |
電子商務 |
3 |
4700 |
70 |
|||
2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 |
4700 |
40 |
|||
22 |
工商企業(yè)管理 |
3 |
4700 |
50 |
|||
23 |
市場營銷 |
3 |
4700 |
50 |
|||
24 |
現(xiàn)代物流管理 |
3 |
4700 |
40 |
|||
25 |
酒店管理與數(shù)字化運營 |
3 |
4700 |
40 |
|||
26 |
智慧健康養(yǎng)老服務與管理 |
3 |
4700 |
50 |
|||
27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3 |
6200 |
45 |
|||
藝術設計 學院 |
28 |
視覺傳達設計* |
3 |
6800 |
35 |
||
29 |
室內藝術設計* |
3 |
6800 |
35 |
|||
30 |
環(huán)境藝術設計* |
3 |
6800 |
35 |
|||
31 |
產品藝術設計* |
3 |
6800 |
35 |
|||
32 |
藝術設計* |
3 |
6800 |
35 |
|||
33 |
數(shù)字媒體技術 |
3 |
5300 |
40 |
|||
34 |
建筑室內設計 |
3 |
5300 |
40 |
|||
35 |
現(xiàn)代家用紡織品設計 |
3 |
5300 |
35 |
|||
建筑工程 學院 |
36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3 |
5300 |
25 |
||
37 |
建筑工程技術 |
3 |
5300 |
75 |
|||
38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3 |
5300 |
30 |
|||
39 |
工程造價 |
3 |
4700 |
100 |
|||
40 |
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 |
3 |
5300 |
75 |
|||
41 |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 |
3 |
5300 |
45 |
|||
42 |
建筑設計 |
3 |
5300 |
30 |
|||
航空與交通工程學院 |
43 |
飛機機電設備維修 |
3 |
5300 |
45 |
||
44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3 |
5300 |
45 |
|||
45 |
空中乘務 |
3 |
5300 |
50 |
|||
46 |
民航安全技術管理 |
3 |
5300 |
40 |
|||
47 |
新能源裝備技術 |
3 |
5300 |
45 |
|||
48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3 |
5300 |
40 |
|||
49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3 |
5300 |
40 |
|||
50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3 |
5300 |
35 |
|||
信息工程 學院 |
5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5300 |
120 |
||
52 |
現(xiàn)代移動通信技術 |
3 |
5300 |
30 |
|||
53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3 |
5300 |
80 |
|||
大數(shù)據(jù)技術 |
3 |
5300 |
80 |
||||
物聯(lián)網應用技術 |
3 |
5300 |
80 |
||||
合計 |
2235 |
235 |
注:1.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數(shù)以教育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為準;
2.專業(yè)名稱后帶“*”美術類專業(yè) ,須取得省藝術類(美術)統(tǒng)考成績方可報考;
3. 凡填報“電子商務(高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yǎng)項目)”、“新能源裝備技術(高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yǎng)項目)”專業(yè)并被錄取的考生在我校學習三年,考核合格者轉入南通理工學院的本科學習兩年,畢業(yè)后頒發(fā)相應學校的本科文憑。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十二條 申請條件
江蘇省內已報名參加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且合格性考試成績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請報考我校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忌殔⒓悠胀ǜ咧袑W業(yè)水平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10門合格性考試科目中,須有6門及以上達到合格。
學校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招收退役士兵的相關政策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申請方式
凡申請報名參加我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采用網上報名及確認的方式?忌氃谝(guī)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seea.cn)或學校招生網(http://zsb.jcet.edu.cn)后點擊提前招生報名圖標,進行網上申請報名。第一輪志愿填報時間:2022年3月9日-11日,截止時間為3月11日17:00;第二輪志愿填報時間:2022年4月13日9:00至15:00。如第一輪已完成公布招生計劃,將不再接受第二輪申請報名。
第十四條 志愿填報
考生申請報考我校時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yè)志愿和1個服從志愿,且不得同時申請普通類和美術類專業(yè)。體育、藝術類考生可以選擇申請我校普通類專業(yè),其中美術類考生可以選擇申請我校美術類或普通類專業(yè)。
第十五條 申請報考我校的退役士兵,應持有高級中學畢業(yè)證書,且已參加2022年高考報名。退役士兵須填寫《江蘇省2022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資格審核表》,于2022年3月3日前經縣(市、區(qū))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并交我校,由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后會同省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退役士兵考生須按上述規(guī)定的時間和流程向我校提出報考申請,我校對退役士兵考生的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不作要求。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guī)定(特殊專業(yè)體檢及要求)。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七條 考試安排
學校院?己酥会槍罂计胀悓I(yè)考生,采用遠程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核考生基本素質(人文素養(yǎng)、心理素質、創(chuàng)新想象力、空間想象力、解決問題的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人際溝通和語言組織與表達能力(儀表、語態(tài)、表態(tài)、語言流暢、表達時間控制等);政治、經濟、行業(yè)以及相關的時事和形勢。測試時間:2022年 3月19日(第一輪面試)、4月17日(第二輪面試)。如第一輪已完成公布招生計劃,將不再進行第二輪面試。
第五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八條 學校依據(jù)教育部和江蘇省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部門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根據(jù)考生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嚴格按江蘇省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優(yōu)惠政策。加分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shù)投檔條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符合以上加分項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公示后提供加分分值。
第二十條 選拔方法
學校按照普通類專業(yè)、藝術類(美術)專業(yè)分類錄取。
普通類專業(yè):按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換算成績+院?己顺煽+政策性加分,學校自主擇優(yōu)錄取。
藝術類(美術)專業(yè):按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換算成績+省美術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政策性加分,學校自主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一條 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換算方法: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10門科目成績按合格一門計50分,不合格計20分換算,總分為500分。省美術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供;院?己顺煽兛偡譃200分;政策性加分由省教育考試院提供,詳見本章程第十九條款加分政策,并直接計入總分。
第二十二條 錄取控制線由學校根據(jù)招生計劃數(shù)、考生成績和報考人數(shù),按普通類專業(yè)和藝術類(美術)專業(yè)分開劃定。
第二十三條 采取“專業(yè)清”方式錄取。依據(jù)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志愿,按考生總成績分專業(yè)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如考生總成績相同:報考普通類專業(yè)的考生依次按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換算成績、院?己顺煽兎謱I(yè)從高到低排序錄;報考美術類專業(yè)的考生依次按省美術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換算成績分專業(yè)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四條 學校第二輪招生錄取工作。如學校第一輪未能完成公布計劃,第二輪報考我校且第一輪未被錄取的考生,符合學校報名條件、選拔要求的可參加第二輪錄取。如學校在第一輪已完成公布計劃或者已完成公布計劃的專業(yè),將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
第二十五條 退役士兵錄取時單獨考核、單獨錄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日程安排
時間 |
工作安排 |
3月9日-11日 |
考生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學校招生網進行第一輪申請報考 |
3月19日 |
申請報考普通類專業(yè)考生第一輪院?己 |
3月24日前 |
公布第一輪擬錄取考生名單,同時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
4月12日前 |
公布第一批正式錄取考生名單 |
4月13日 |
考生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學校招生網進行第二輪申請報考 |
4月17日 |
申請報考普通類專業(yè)考生第二輪院?己 |
4月22日前 |
公布第二輪擬錄取考生名單,同時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
4月26日前 |
公布第二批正式錄取考生名單 |
5月20日前 |
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
第二十七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 學校不收取面試費用。
第二十九條 學校嚴格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要求,按規(guī)定標準收取學費具體標準為:文科類專業(yè)4700元/年,
工科類專業(yè)5300元/年,
藝術類專業(yè)6800元/年,
醫(yī)衛(wèi)類專業(yè) 6200元/年。
第三十條 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要求,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為每學年人民幣500-1200 元。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處理,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學校建有完備的“獎、貸、助、勤、補、減、免”助學體系:
1、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和助學金、社會類獎學金和助學金,最高可達10000元/年。
2、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每年可貸12000元,上學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承擔,畢業(yè)后才開始還款。
3、學校面向經濟困難學生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解決部分學習和生活費用。
4、建檔立卡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根據(jù)國家政策減免學費。
第三十三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號(郵政編碼:226006)
招生咨詢電話:400-1588-111、0513-80560666、0513-80560555
招生傳真:0513-81050044
電子信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13-81050007
招生監(jiān)督郵箱:jubao@jcet.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zsb.jcet.edu.cn
學校招生QQ咨詢群:196387742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通過江蘇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網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guī)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江蘇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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