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警察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05-25 08:41:51陽光高考
山東警察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guī)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人才招錄培養(yǎng)制度改革的意見》《山東省深化高等學?荚囌猩C合改革試點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文件,結合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警察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條 山東警察學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山東警察學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試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警察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1324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學校地址:
明水校區(qū):濟南市章丘區(qū)章萊路2555號
文東校區(qū):濟南市歷下區(qū)文化東路54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jiān)督,保證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專業(yè)與計劃
第十二條 學院2022年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批復為準。招生專業(yè)包括:
。ㄒ唬┕矊W類專業(yè):偵查學、治安學、經濟犯罪偵查、公安情報學,學制4年,授予法學學士學位。考生必須選考政治科目方可報考。
(二)公安技術類專業(yè):刑事科學技術、交通管理工程、網絡安全與執(zhí)法,學制4年,授予工學學士學位?忌谖锢、化學、生物3個科目中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計劃和具體專業(yè)通過各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網站等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四條 報考我院的考生,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4.志愿從事公安工作,熱愛人民公安事業(yè),立志為捍衛(wèi)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5.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6.普通高級中學畢業(yè),具有山東省戶籍并參加山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試;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政治條件;
8.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標準。
第十五條 報考考生須參加山東省統(tǒng)一組織的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
第十六條 政治考察?疾斓捻椖亢蜆藴剩瑓⒄展矙C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面試。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xié)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
第十八條 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砀撸耗行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間(含本數,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ㄈ┮暳Γ喝魏我谎勐阊垡暳鶠4.8及以上。
。ㄋ模┥X:無色盲、無色弱。
(五)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第十九條 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如下:
。ㄒ唬50米跑?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ㄋ模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以上4個項目須全部進行測評。其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第二十條 學院錄取批次為提前批。
第二十一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山東省公安廳政治部文件,學院招生計劃預分到全省十六市。在考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均合格的基礎上,根據選考科目要求,分市、分男女,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二十二條 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學院將按照以下規(guī)則進行錄。
依次按照考生是否享受夏季高考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政策、考生的面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體能測評成績錄取。
第二十三條 如第1次填報志愿上線生源不足時,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網上公布剩余計劃,已參加統(tǒng)一組織的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且均合格的考生可進行第2次志愿填報。
第二十四條 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普通類一段線。
第二十五條 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加分投檔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認。
第二十六條 學院公共外語課為英語,其它語種考生若報考我院,錄取后須改學英語。
第二十七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yè)時,實行分數優(yōu)先的辦法,同時兼顧男女比例和地市分布等因素。投檔分數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yè)調劑,則在符合選考科目要求下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它專業(yè)錄取;若不服從專業(yè)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八條 錄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錄取結果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渠道和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三十條 學院按照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學院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fā)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 學生入校后,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佩戴學員標志,實行警務化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學院對在規(guī)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yè)畢業(yè)要求的學生,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頒發(fā)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警察學院;對符合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guī)定的學生,頒發(fā)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五條 根據《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人才招錄培養(yǎng)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規(guī)定,我院學生在畢業(yè)時達到畢業(yè)條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招警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錄用到公安機關;也可以參加其它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的考錄,或者自主擇業(yè)。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六條 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1-68622756
監(jiān)督電話:0531-68622799
電子郵箱:zs@sdpc.edu.cn
學院網址:http://www.sdpc.edu.cn
通訊地址:濟南市章丘區(qū)章萊路2555號
郵政編碼:250200
第三十七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山東警察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山東警察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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