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2023年勵學計劃招生簡章
2023-04-13 15:43:32南京大學
南京大學2023年勵學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深化高等學?荚囌猩贫雀母铮鶕逃肯嚓P文件要求,2023年南京大學繼續(xù)實施勵學計劃(即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對象
邊遠、原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自強不息、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忌毻瑫r具備下列三項報名條件:
(1)符合2023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qū)、市)確定,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qū)、市)負責組織。
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
二、招生專業(yè)
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定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guī)模執(zhí)行。招生專業(yè)僅限理工類考生報考,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為“物理+化學”。分省分專業(yè)計劃依據往年生源情況制定,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法
1.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考生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真實、完整地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上傳個人照片為2023年高考報名證件照或高三時期未經修圖的證件照片。
2.打印申請表,由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3.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頁和戶主頁,以及本人學籍和身份證正反面掃描或拍照上傳。
4.其他材料不必提供,報名無需郵寄紙質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為原件圖片且清晰可讀,提交后不得修改。
四、選拔錄取
1.資格審核。報名截止后,各。▍^(qū)、市)組織對考生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進行審核。我校對報名材料完整性進行審核,并于5月31日前通過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公示審核結果。
2.填報志愿。高考成績公布后,審核通過的考生應在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批次報考南京大學?忌耐稒n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以上,南京大學最終模擬投檔線以下30分(含)以內。內蒙古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普通理科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180分(含)。實行新高考改革的浙江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4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170分(含),其他新高考省份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70分(含)。
3.高校錄取。對滿足上述條件的進檔考生,我校將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高考實考成績(不含政策加分),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實考成績相同時,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錄取。未提供投檔位次的,依次比較數學、語文、英語成績。
五、其他
1.從2023年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2.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須客觀、真實。我校將對錄取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如有虛假內容,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郵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4.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du.cn
電子郵件:bkzs@nju.edu.cn
微信公眾號:ndzsxlj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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