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副表)
2024-04-24 22:28:52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副表)
院校填寫 |
申 明 我校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以及教育部和市教委有關規(guī)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內(nèi)容均合法真實有效,我校將嚴格按照經(jīng)核定備案的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并承擔教育部關于“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規(guī)定的相關責任。 院 校 全 稱(蓋章): 院校法定代表人(簽字): 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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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業(yè)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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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展規(guī)劃處: |
財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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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教育處: |
高等教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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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教育處: |
國際交流處(港澳臺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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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辦: |
學生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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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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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學生處備案受理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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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