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首頁 > 江西高考 > 江西高考 > 關于做好江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江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4-04-26 19:39:42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高考

  各設區(qū)市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和《江西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贛招委字〔2019〕25號)等文件要求,為確保申請高考優(yōu)惠加分考生資格真實有效,凡符合享受優(yōu)惠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須經過考生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省地校三級網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F(xiàn)就做好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申報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對象共有5類,分類詳見《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考生分類表》(以下簡稱《分類表》,見附件1)。其中4類考生可以申請享受優(yōu)惠加分,1類考生申請享受同等條件優(yōu)先錄取。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yè)、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忌瑫r符合不同優(yōu)惠類別的,只能取其中分值最大的一項。

  根據《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文件規(guī)定,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報考普通高考時,參照關于軍人相關優(yōu)待政策執(zhí)行。根據《關于參照公安機關實行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教育優(yōu)待的通知》(司辦通〔2020〕32號)文件規(guī)定,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及其子女報考普通高考時,參照公安民警相關優(yōu)待政策執(zhí)行。

  二、考生申報

  1.考生可在網上下載打印或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領取《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考生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見附件2),按照要求填寫并由考生本人簽名承諾所填寫內容的真實性。

  2.考生或家長將《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送有關部門審驗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其中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考生證明材料(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駐外使領館認證書,以及住在國永久、長期或合法居留權證等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由家長或委托人送報名地縣(市、區(qū))僑辦審驗;臺灣省籍考生(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臺灣戶籍考生(臺胞證原件、復印件)證明材料由家長或委托人送報名地縣(市、區(qū))臺灣事務部門審驗;退役士兵、立功退役軍人考生證明材料送戶籍地縣(市、區(qū))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驗;烈士子女考生(不含公安、消防、司法系統(tǒng)烈士子女)證明材料送戶籍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審驗;《分類表》第“5”類考生證明材料由相應部門審驗。

  關于公安、消防、司法系統(tǒng)烈士子女優(yōu)惠考生,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應急管理部通知提供的名單,并對接省公安廳、司法廳、應急管理廳進行核實確認,考生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3.2024年5月10日前,考生向報名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提交《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核

  1.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對各類優(yōu)惠考生資格須逐一進行審核,對照考生《申報表》,核驗相關證明材料或直接到相關部門進行核定。如考生提供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及時告知不符合原因或需補充的材料。通過審核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或復印件)與《申報表》將作為考生檔案紙質材料進檔。

  2.5月20日前,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將審核通過后的考生名單按照附件3格式上報設區(qū)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同時將烈士子女(不含公安、消防、司法系統(tǒng)烈士子女)證明材料一并報送。

  3.設區(qū)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負責對接市屬相關部門復核優(yōu)惠考生資格,復核未通過的應及時向下反饋。

  4.5月30日前,設區(qū)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將審核通過后的考生名單按照附件3格式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同時將烈士子女(不含公安、消防、司法系統(tǒng)烈士子女)證明材料一并報送。

  5.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名單后,根據優(yōu)惠類別對接有關部門進行資格復核,復核后形成結果告知書并及時通過市、縣教育考試中心下達。

  四、公示要求

  1.對享受加分優(yōu)惠的4類考生須進行省地校三級網上公示,在校學生須公示到所在班級?h、校公示的考生有關信息,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并保留至當年8月底。省教育考試院網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2.公示考生信息項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就讀中學(或工作單位)、優(yōu)惠類別、加分分值等。

  3.符合優(yōu)惠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報名地縣(市、區(qū))教育考試中心申報,未經申報、審核、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優(yōu)惠加分。

  4.符合優(yōu)惠加分條件的考生,經申報、審核并公示后,享受優(yōu)惠加分的分值直接計入其高考總分。

  五、嚴肅紀律

  在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政策申報工作中,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相關類型招生的報名、考試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或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教育系統(tǒng)、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部門工作人員在出具、審查、審定考生的報名資格證件、證明等材料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幫助考生虛報、隱瞞、偽造、變造有關材料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guī)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違規(guī)舉報郵箱:ksyjjjc@jxeea.cn。

  附件:

  1.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考生分類表

  2.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優(yōu)惠考生申報表

  3.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申報享受優(yōu)惠考生匯總表

  江西省教育廳

  2024年4月16日

[標簽:考生 江西高考 高考報考]

分享: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shù)線

專業(yè)分數(shù)線

  • 歡迎掃描二維碼
    關注高考網微信
    ID:gaokao_com

  • 高考


高考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