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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江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9 11:57:44三江學院


高考


 。1)江蘇省普通類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shù)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shù)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2)江蘇省藝術類(美術類)統(tǒng)考考生,遵循江蘇省有關藝術類的投檔分構成辦法錄。佬g類專業(yè)的投檔分由高考文化分和專業(yè)分按一定比例構成)。進檔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shù)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shù)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3)非江蘇省普通類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shù)學兩科成績之和、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4)非江蘇省藝術類(美術類)統(tǒng)考考生,采用相應。ㄗ灾螀^(qū)、直轄市)有關藝術類(美術類)統(tǒng)考的規(guī)則錄取。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shù)學、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二條學校英語、日語專業(yè)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其它專業(yè)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學校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和日語課程,非英語或日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經相應。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發(fā)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寄達,錄取結果在學校招生網站上提供查詢。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2024年招生專業(yè)學費根據江蘇省發(fā)展改革委和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優(yōu)化民辦高校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fā)改收費發(fā)〔2023〕677號)文件精神,收取標準為:文科類22000~24000元/生?年、理工科類24000~26000元/生?年、藝術類26500~28500元/生?年(招生專業(yè)具體學費收費標準可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及我校招生信息網查閱);住宿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文件精神,收取標準為:1000元/生?年~17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學年獎學金、三江勵志獎學金、吳其瑾獎助金、林愛華獎助金和校外企業(yè)、校友設立的各種獎助學金,用以獎勵和資助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同時,學校通過開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勤工儉學、臨時困難補助等方式幫助家庭貧困學生克服經濟困難,完成學業(yè)。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guī)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逾期一周不報到或請假未獲學校批準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及《三江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三江學院招生網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fā)布和解釋。

  第二十九條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qū)龍西路310號三江學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10012。

  招生咨詢電話:025-52897064

  學校網址:https://www.sj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sju.edu.cn

  電子信箱:sjzssju.edu.cn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25-52354943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公開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關于招生詳盡信息在學校招生網發(fā)布。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三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標簽:三江學院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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