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考實行兩種投檔模式 錄取后不再補錄
2015-05-27 10:15:36山西新聞網(wǎng)-山西晚報
5月25日,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公布了今年山西省高考政策,進一步推進考試招生錄取辦法改革。繼續(xù)推進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改革,在最大限度滿足招生院校和考生的需求的基礎上,所有招生院校在全省招生工作統(tǒng)一錄取結(jié)束后不再安排補錄;實行考生檔案無紙化管理,招生院?稍阡浫」ぷ鹘Y(jié)束后通過網(wǎng)上錄取系統(tǒng)下載新生電子檔案(內(nèi)容包括考生報名信息、體檢信息及成績志愿信息等)。
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 將影響來年高考
考生填報的院校和專業(yè)志愿是招生院校錄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門調(diào)配檔案的重要依據(jù),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報考愿望能否實現(xiàn)?忌欢ㄒ私庥嘘P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填報志愿辦法及注意事項,詳細閱讀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選報院校及專業(yè)的基本情況及錄取規(guī)則,嚴肅審慎、認真負責地確定報考院校和專業(yè)?忌驹敢唤(jīng)填報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否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負責人介紹,招生部門按考生志愿投檔后,考生無正當理由不得申請退檔;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棄志愿為理由退檔。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下年度報名參加高考,成績將排在同一總分的最后,同時將寫實性記入考生檔案,并提供給高校。
設六個錄取批次
今年,山西省高校招生錄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專項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類)、本科第二批(分A、B、C類)、?(高職)提前批和專科(高職)批共6個批次。本科第一批(A、A1、B類)、本科第二批(A、B、C類)、“專項生”批及?(高職)批次文理科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其他批次及藝術、體育類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山西省高校招生實行兩種投檔模式
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tǒng)一領導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wǎng)上錄取。省招生委員會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根據(jù)當年招生計劃數(shù)和考生考試成績,分科類、分層次綜合考慮,確定各批次、各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組織有關高校分批次進行錄取工作。
山西省高校招生實行兩種投檔模式。(1)平行志愿投檔模武:根據(jù)“考生之間,分數(shù)優(yōu)先;考生志愿,遵循順序”的投檔原則,先分科類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順序?qū)忌饌進行投檔;對某考生投檔時,遵循該考生填報的多個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檢索判斷,當檢索到該考生填報的某個院校有調(diào)檔缺額時,即將該考生檔案投放到該院校。
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類:第一批本科(A、A1、B類)(不合特殊類型招生)、第二批本科(A、B、C類)、“專項生”批及?(高職)批的文史和理工兩個科類。
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考生成績排序規(guī)則是:
1)先按考生特征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總分是指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加分之和);
2)考生總分相同時,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
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是:文史類:①語文;②數(shù)學;③文科綜合
理工類:①數(shù)學;②語文;③理科綜合
3)上年被錄取后未報到考生將排在同分數(shù)的最后,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
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提前軍隊、公安等院校批次,根據(jù)“第一志愿志愿優(yōu)先,平行參考志愿分數(shù)優(yōu)先”的投檔原則,先將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所報第一志愿分開,然后將填報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投檔;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按“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投放平行參考志愿。藝術、體育類院校批次,根據(jù)“志愿順序”的投檔原則,先投第一志愿,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投檔按科類分三個步驟進行
(1)實行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本科(A、A1、B類)、第二批本科(A、B、C類)、“專項生”批及專科(高職)院校批投檔,按科類分三個步驟進行:
1)模擬投檔:通過模擬投檔與招生院校通報生源情況商定投檔比例,確定調(diào)增招生計劃,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檔控制分數(shù)。模擬投檔比例省外高校不超過1:1.05,省屬高校不超過1:1.1。
2)正式投檔:模擬投檔結(jié)束后,按高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一次性正式投檔。
3)征集平行志愿投檔:生源不足的院校,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平行志愿投檔,不進行模擬投檔程序,按照院校缺額計劃1:1的比例,直接進行一次性正式投檔。
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類型招生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投檔。
(2)實行非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檔,實行分批次、按科類分三個步驟進行。
提前軍隊、公安等院校批次實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補充投放平行參考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進行補充投檔。
藝術、體育類院校批次實行①先投第一志愿;②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③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進行補充投檔。
軍隊、公安等院校提前錄取。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填報軍隊院校志愿且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考生,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體檢和政審考生名單。報考軍隊院校考生的面試、體檢和政審工作,由省軍隊院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報考公安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的考生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6倍的比例確定名單,由有關部門協(xié)同招生院校進行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錄取時,在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合格的考生中擇優(yōu)錄取。
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專業(yè))本科錄取控制文化分數(shù)線為:獨立設置的31所藝術院校和經(jīng)教育部批準參照3 1所獨立設置的清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江南大學、天津工業(yè)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4個本科專業(yè))、內(nèi)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3個本科專業(yè))、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yè))及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yè))等院校,自行劃定本校本科專業(yè)錄取控制文化分數(shù)線;其他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院校須達到山西省劃定的藝術類第二批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錄取時,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錄取原則和辦法擇優(yōu)錄取。
普通高校外國語言文學類(非英語)專業(yè),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香港、澳門特區(qū)高校內(nèi)地招生執(zhí)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特區(qū)有關高等學校在內(nèi)地31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收自費生的通知》(教學廳[2011]4號)的規(guī)定。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列入提前批次,實行計算機遠程網(wǎng)上統(tǒng)一錄;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等10所院校根據(jù)考生高考成績和本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提前單招錄。话拈T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游學院、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澳門城市學院等6所高校依據(jù)考生的高考成績及本校相關要求進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