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2017年普通高考50個報名問答集錦發(fā)布
2016-11-26 09:16:28廣州市招生網(wǎng)
廣州市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問答
1.廣州市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時間?
答:廣州市高考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1日—10日。其中,報名點組織考生采集身份信息、派發(fā)高考考生號和電子攝像時間為:12月1日-12月6日;考生網(wǎng)上預報名時間為:12月1日-12月6日;考生網(wǎng)上確認報名信息時間為:12月6日-12月10日17:30時截止。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wǎng)上對自己的報名信息進行確認,未確認的報名信息無效。
2.考生報名時,要注意什么問題?
答:已領取考生號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高考網(wǎng)上預報名并且到報名點(中學)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只在網(wǎng)上進行預報名,而沒有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忌A報名時,要認真閱讀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上考生報考注意事項、報考須知,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如實、準確填報相關報考信息。
考生報名信息準確與否,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考生的考試、錄取以及升學后的學籍管理和畢業(yè)證書電子注冊,都將以考生網(wǎng)上確認的報名信息為準?忌仨毺岣邔μ顖髨竺畔⒄_性的認識,要認真核對準確報名信息,如有疑問須向老師和家長咨詢,確保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準確。在報名現(xiàn)場信息確認時,報名點會要求考生對報名信息內容的打印清單進行認真校對。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校對、核準工作,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畢業(yè)學校等基本信息及其他報考信息,均要逐字認真核實,確保報名信息準確無誤,切忌因報名信息的錯漏而影響考試、錄取以及升學后的學籍管理。
3.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報考信息采集有什么特別要求?
答: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全部采用身份證閱讀器采集考生身份證中的信息,用指紋采集設備采集考生指紋信息。采集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指紋等,以確保考生個人信息采集的真實準確,有效杜絕考生利用弄虛作假的手段獲取報名資格,杜絕徇私舞弊行為的發(fā)生,確保新生學籍電子注冊順利、準確。未讀取身份證(持“臺胞證”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考生除外)或未采集指紋的考生,原則上不允許在我市確認報名信息。
4.單考單招類考生是否須參加統(tǒng)一報名?
答:單考單招類是指高校單獨組織考試及單獨錄取的保送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考生、高水平運動隊考生、職教師資考生、殘障人員考生、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含中職生報考)、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考生,以及報名參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門考試,并擬報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等,此類考生都必須進行網(wǎng)上統(tǒng)一高考報名。值得注意的是,參加各類單考單招的考生,如需參加文化科目的考試,必須選擇領取相應科類的考生號。單考單招類考生號(考生號第五位為“6”)不能報考任何考試科目。另外,參加普通高校單考單招考試和自主招生考試的特殊考生,要主動加強與具有單考單招和自主招生考試資格的有關院校聯(lián)系,并按照有關院校的規(guī)定和要求,準時參加院校的有關測試。
5.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高考報名要攜帶什么材料?
答:為防范“高考移民”,我省繼續(xù)實行對外省戶籍遷入我省的考生資格審查。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報名時,必須出示廣東省常住戶口簿和身份證,并交全戶人員的戶口簿復印件,購房入戶的還需出示房產(chǎn)證;必須具備完整的三年高中學籍材料,其中應屆生除具備原省就讀學校的學籍材料和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級材料外,還必須具備在我省就讀期間完整的學籍材料,否則不準報考。報名時,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須嚴格按照要求辦理有關手續(xù),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報名資格。
6.應屆畢業(yè)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可否報考普通高考?
答:不能報考。根據(j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凡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以及應屆畢業(yè)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均不得報考普通高考。報考中國科技大學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學少年班和東南大學少年班的需由報名點向市招考辦提出申請。在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中,我省將繼續(xù)保持對考生高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資格審查,加大對報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或不具備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的考生報考普通高考的現(xiàn)象發(fā)生,全力維護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
7.具有廣州市的學籍而非廣州市戶籍的本省戶籍考生能否在我市報考?
答:根據(jù)省考試院的規(guī)定,廣東省戶籍的考生原則上應回戶口所在地報考,如學籍在廣州市而戶籍在本省其他地市的考生,因特殊情況需在我市借考的,經(jīng)區(qū)招考辦審核后可在我市借考。學籍、戶籍都不在廣州市的考生,不得在廣州市辦理借考。
8.跟隨父親或母親在我省生活、就學的非廣東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廣東省戶籍就業(yè)人員子女(下文簡稱“隨遷子女”)可以在廣東參加2017年高考嗎?
答:根據(jù)省教育廳等6部門《關于做好2017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在認真貫徹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的報名資格條件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隨遷子女在我省高考報名資格界定和報名有關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關于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計算的計算問題。擬2017年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在我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證有效期以及隨遷子女高中階段完整學籍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統(tǒng)一為2017年8月31日前。
二是關于辦理居住證的問題。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在2014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tài)的將予以認定。
三是關于合法穩(wěn)定住所的問題。隨遷子女,其父親或母親住所為農(nóng)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提供房屋產(chǎn)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到當?shù)嘏沙鏊蜞l(xiāng)鎮(zhèn)、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了居住手續(xù)的予以認定。
四是關于3年完整學籍的問題。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中考,但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認定。
9.我市隨遷子女應如何報考?
答:隨遷子女在我市報名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應按照《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2017年高考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穗招考辦〔2016〕266號)的要求,向報名點提出申請并提交相應的審核材料,并登錄“廣州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資格審核系統(tǒng)”錄入完整信息,待通過資格審核后,隨遷子女方可登錄“廣州市2017年高考報名系統(tǒng)”參加高考報名。
10.隨遷子女報考時,需攜帶哪些證明材料?
答: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在2016年11月30日-12月2日到學籍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基本材料:隨遷子女及其父親和母親的戶口本、身份證。如父親或母親的戶口本、身份證與學籍系統(tǒng)登記的身份信息不一致,須另外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如《出生醫(yī)學證明》、監(jiān)護人變更的法院判決書或公證書等)。
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證明:提供《廣東省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yè)登記證》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證明:提供房地產(chǎn)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xié)議、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工作單位開具的宿舍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