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怎樣區(qū)分“聯邦”與“邦聯”概念
2019-01-18 17:32:14三好網
不同點:
第一,二者的含義不同。聯邦也稱“聯盟國家”。是由若干成員單位(共和國、州、邦等)組成的統(tǒng)一國家,如現在的美國、德國、印度等。
邦聯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為了達到軍事、貿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種國家聯合,如現代的歐盟、東盟等實際上就是邦聯。
第二,兩者的范圍不同。聯邦的范圍小,邦聯的范圍大,邦聯之中有聯邦,但聯邦之中無邦聯。歐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聯邦國家,如德國。
第三,兩者的機構不同。聯邦有自己的立法機關和中央政府,邦聯無聯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機關,其主要機構是邦聯的議會或成員國首腦會議。
第四,兩者的職權不同。聯邦有自己的憲法和法律,聯邦的地位高于組成單位,一切重大權力均屬于聯邦中央政府,聯邦法律為國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與它相抵觸,聯邦法院的判決,其效力適用于全國,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義務;參加聯邦的各州,可以根據聯邦憲法制定本州憲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并在自己的管轄區(qū)內行使權力,領導下屬各級政府。
邦聯的活動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腦會議的決議必須經過成員國認可才能生效,但無法律效力,各成員國仍是有主權的獨立國家,各自擁有立法、行政、外交、軍事、財政等方面的權力。
第五、兩者的國際交往不同。聯邦是國際交往的主體,不過有的聯邦國家也允許成員國有某些外交權。
邦聯不是國際交往的主要主體,其成員國各自保持內政和外交上的獨立,具有主權實體性質的仍是成員國。
共同點:
第一、從國家結構形式上看,都屬于復合制。
第二、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如: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的進一步集中和統(tǒng)一,曾屬于邦聯的美國、瑞士、德國先后改組為聯邦,相反,屬于聯邦的原蘇聯于1991年年底成為獨聯體(實際上已成為松散的邦聯)。
總之,邦聯是“國家的聯合”,而聯邦則是“聯合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