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高考加分政策
2020-06-28 17:26:22網絡整理
9.根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有關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zhàn)區(qū)(原大軍區(q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投檔。
。3)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根據市教委、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公安局、市民宗委和市臺聯(lián)五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的《天津市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津教政〔2020〕1號)相關規(guī)定,自2023年高考起,該項加分分值均調整為5分。
。5)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天津市屬高校時,增加5分投檔。根據市教委等五部門印發(fā)的《天津市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津教政〔2020〕1號)相關規(guī)定,自2023年高考起,該項政策調整為,在本市所屬高校錄取時,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對于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從“四區(qū)”(邊疆、山區(qū)、牧區(qū)、少數民族聚居地區(qū))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qū),包括自治州(盟)、自治縣(旗)等,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面向本市所屬高校投檔時,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凡符合加分投檔條件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市區(qū)校三級網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還須按規(guī)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申報考生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交驗相應的證件、證書,由區(qū)招辦負責將相關證明材料裝入考生紙介質檔案。
10.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tǒng)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yōu)先錄取。退出部隊現(xiàn)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tǒng)考錄取的,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參照該通知執(zhí)行。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tǒng)考錄取的,按照《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yōu)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lián)合激勵系統(tǒng)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F(xiàn)役軍人子女報考軍隊院校的,可以由高校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yōu)先錄取。
11.高水平藝術團及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資格考生均在普通本科批次投檔錄取,未經高校測試合格并經“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檔。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資格考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原則上按照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排名全市前30%的成績劃定。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高考成績,一般不低于我市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蛇m度降低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
12.定向就業(yè)招生與非定向招生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yè)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市高招辦補充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yōu)錄;經降分仍未完成的計劃,可采取征詢志愿方式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zhí)行。
13.本科批A階段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檔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市高招辦將面向社會公布尚有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yè),由高考成績達到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自主選擇填報。市高招辦將向相關高校提供征詢志愿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本科批B階段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檔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市高招辦將面向社會公布尚有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yè),由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先自主填報征詢志愿,市高招辦根據志愿填報情況,再劃定B階段征詢志愿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招生高校在征詢志愿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經高校同意,可適當降低分數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4.高職(?疲┡蔚母咝,如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經高校同意,可適當降低分數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5.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yè)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16.我市錄取工作將于8月上旬開始,9月上旬各批次錄取工作全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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