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改革高中招生制度
2017-09-11 11:44:53中國教育報
陜西省教育廳近日印發(f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提出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起,試點推行基于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到2020年左右全面實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意見提出,按照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綜合考慮防止群體型偏科和加重學生負擔等因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為“4+4”模式,以語文、數(shù)學、外語、體育作為基礎錄取計分科目,還須從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2科,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中選擇2科作為錄取計分科目。非計分考試科目的成績,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控制標準。條件成熟的市(區(qū))可將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對應科目成績并計入錄取總分。
陜西明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要以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重要參考或依據(jù),條件成熟的市(區(qū))可逐步過渡作為重要依據(jù),引導學生、學校、家長、社會更加重視學生綜合素質的養(yǎng)成。無綜合素質評價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高中階段學校不予錄取。
寶雞市、延安市、漢中市作為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市。其他市(區(qū))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起,全面推行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改革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繼續(xù)實行現(xiàn)有的招生錄取辦法,積極為分批推進試點和2020年左右全面推行招生制度改革做準備。(中國教育報訊 記者 馮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