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nèi)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wǎng)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高考總復習 > 高考知識點 > 高考歷史知識點 > 沈萬三史料一則之研究

沈萬三史料一則之研究

來源:網(wǎng)絡資源 2009-08-28 17:46:36

[標簽:歷史]

  恩格斯:“唯物主義的認識的發(fā)展,哪怕是單單對于一個歷史實例,

  都是一種科學工作,需要多年的冷靜鉆研。”

  元末明初巨富沈萬三富可敵國,他經(jīng)商的原始資金,或稱“第一桶金”的來歷,是深入研究沈萬三時必然要提出,并且需要很好解決的問題。在關于這個問題的數(shù)種說法中,“分財說”是被很多研究者肯定的。1990年代蘇州首次發(fā)起當代沈萬三研究高潮所出專題論文集《江南巨富沈萬三》、近年活躍于昆山周莊第二次研究高潮所出專題論文集《周莊走出沈萬三》兩書中,皆有“分財說”研究論文,觀點完全一致,作為論據(jù)所用的一則史料也是完全一樣的。

  這則被人們?nèi)绱饲嗖A又反復運用的史料,就是所謂的《陸道判捐資》,其中云:“元時富人陸道原,貨甲天下,為甫里山長,一時名流咸與之游處。暮年,對其治財者二人以資歷付之曰:‘吾產(chǎn)皆與汝……’道原遂為黃冠……所謂二人者,其一即沈萬三秀也。”

  很多研究者據(jù)此認為,正是由于這位陸先生的巨資給了沈萬三,沈萬三才在經(jīng)商道路上得以“起飛”。有些研究者還就此“分財說”作文進行細節(jié)性描寫——“復述”《陸道判捐資》中說過的那些話,以坐實這個“沈萬三秀”就是周莊沈富其人等等。

  這則《陸道判捐資》出自《蘇談》一書,而《蘇談》關于蘇州地方社會風情、名人逸事的記述在眾多明清筆記里面是頗為有名的。因為作者楊循吉(1458年— 1546年),是明成化二十年(1484年)進士,曾官禮部主事,弘治初辭官歸里,是一個做官的文人。以一般人眼光看,楊循吉無疑是文化“資質(zhì)”較好、可信度較高的一位封建士大夫;又因他是吳縣人,對蘇州掌故有親見、親歷、親聞的優(yōu)勢,就尤能令人信服;更重要的是他離沈萬三時期,不過晚百多年,在諸多明代筆記作者中,他算是靠前的一位了,他關于沈萬三的記載當然也應該很可靠。

  所以,他這一條“分財說”筆記,不僅為當代沈萬三研究者看重,而且早在明清時期就已經(jīng)被廣泛傳抄,如明《弘治吳江志》、明田藝蘅《留青札記》、明朱國楨《涌幢小品》、清《乾隆吳江縣志》,乃至周莊第一部鎮(zhèn)志清乾隆年間的《貞豐擬乘》等等,都是襲用照搬,作為信史使用。然而,事實卻表明,楊循吉的這一記載是完全錯誤的!

  明都穆輯錄的《吳塚遺文》一書中載有陸德原墓志銘全文,讓人們知道了楊循吉的這個錯誤。

  原來,楊循吉所說的“陸道原”乃是“陸德原”讀音的訛誤,但這還是小錯。

  細讀陸德原墓志銘可知,這個所謂的“陸道原”并非是楊循吉所言以“貨甲天下”聞名的,而是一位熱心教育的文化人士,他在家鄉(xiāng)辦甫里書院,并任院長,亦即楊循吉所稱的“甫里山長”。這位“陸道原”還曾捐資重建長洲縣學,后又任徽州路儒學教授。為修復徽州路學,元至元六年(1340年)他回蘇州“購良材,募善工”時病逝于家,時“一子頤孫,始八歲,長女仲端贅徐元震,幼女周保,生甫三月”。所以,楊循吉稱“陸道原”把財產(chǎn)分給沈萬三,自己去做道士等等情節(jié),都是想像出來的,或是以訛傳訛的結(jié)果,純屬子虛烏有,根本不是事實!

  陸德原是長洲縣人,楊循吉是吳縣人,長洲、吳縣兩縣同城而治,陸可稱是楊的同鄉(xiāng)先賢,但文化“資質(zhì)”較好的楊循吉為何連百多年前同鄉(xiāng)先賢的事都弄不清,而犯如此“低級錯誤”?認真分析陸德原墓志銘,再聯(lián)系沈萬三經(jīng)商的經(jīng)歷和元末明初的社會現(xiàn)象,也許能找到原因。

  陸德原回蘇州“購良材”——買優(yōu)質(zhì)木材,必與商人聯(lián)系,而沈萬三就是著名商人,陸因此與沈有聯(lián)系,做生意,甚至是做一筆大生意,是符合日常生活邏輯的。而外界不明真相,只知道陸、沈之間曾有過一筆資金來往之事,時間一長,知情人越來越少,內(nèi)情就更說不清,最終衍生出陸向沈饋贈資財?shù)?ldquo;分財說”系列性情節(jié)。更重要的是,這種系列性情節(jié)還符合元末明初時出現(xiàn)的富人為避禍散財?shù)纳鐣F(xiàn)象。如當時的畫家無錫人倪云林就放棄了家財,漂泊江湖,依從親朋生活。這雙重原因,使得百多年后的楊循吉道聽途說,還深以為然,未經(jīng)考證,就貿(mào)然寫進自己的書中,鑄成錯誤!同樣,也正是這雙重原因,使得明清時期有那么多公私著作的作者興致勃勃地傳抄這一錯誤信息!

  但是,從另一角度考慮,若能作深入、綜合的分析,從這條錯誤信息中卻也可能篩選出若干真實信息,有助于人們更多地了解沈萬三的情況。

  陸德原為徽州路儒學教授,元代徽州路轄境相當今安徽歙縣、休寧、祁門、績溪、黟縣和江西婺源等地,山多林密,歷來是出產(chǎn)木材的地方,F(xiàn)在到婺源旅游,有一個旅游內(nèi)容就是看那里生長得綠意盎然的眾多千年古樹,可見徽州那地方的確不缺木材。但陸德原還是回蘇州來“購良材”了,該怎樣解密這一反常行動呢?

  符合邏輯與事實的答案只能是一個——陸德原要買的是徽州不出產(chǎn)的木材,即所謂的“良材”,即能為徽州路學做一些體面高檔家具的貴重木材——如花梨木、紫檀木、格木之屬。前二者都需從東南亞進口,或從海南、云南運進,是作高檔家具的合適用材,紫檀木銼末入藥,還可治瘡毒;后者則產(chǎn)我國東南、西南地區(qū),可供作船板、桅插等。這些木材都必須依靠海運或海外貿(mào)易才能來到蘇州,這正好是沈萬三的用武之地。

  而且有多個記載說,沈萬三家曾有巨型“鐵梨木酒榨,每榨米二十石,得汁百甕”。鐵梨木也是優(yōu)質(zhì)木材,產(chǎn)于東南亞,也產(chǎn)于我國云南、廣西。沈萬三做進口木材生意,順便用優(yōu)質(zhì)木材為自家做家具、用具,以自炫其富,完全是可能的事情,也是合乎他巨商身份的事情。

  按北京文物收藏家馬未都在央視“百家講壇”上的說法,從我國進口花梨木、紫檀木等貴重木材的歷史看,清代進口數(shù)量大,明代數(shù)量小,因而明代花梨木之類家具簡樸,以節(jié)省木料,清代則繁復——進口的貴重木材多,工匠有充足的木料可用。而沈萬三在元末就已做這一類貴重木材的進口生意,并用它們做用具!

  另據(jù)元《至正四明續(xù)志》所載元代進口貨物清單,元代我國已進口花梨木、烏木等貴重木材。希望隨著沈萬三研究的深入發(fā)展,能發(fā)現(xiàn)更多、更確切的史料,用來研究、討論沈萬三作海外貿(mào)易這個問題。這完全可以成為今后沈萬三研究的一個課題。

  沈萬三作海外貿(mào)易,到目前為止,只有明孔邇《云蕉館紀談》所說“變?yōu)楹YZ,奔走徽、池、寧、太、常、鎮(zhèn)豪富間,輾轉(zhuǎn)貿(mào)易,致金數(shù)百萬,因以顯富”一條較為具體。但這種“具體”仍然很模糊,如若問沈萬三何時“變?yōu)楹YZ”等問題,明代《云蕉館紀談》作者孔邇沒有解答,其他人同樣也回答不了,一直闕如。如若進一步問沈萬三究竟是在哪些時間段里作海外貿(mào)易之類的問題,更是幾百年來一直無人能夠給出較為確切的回答。當代沈萬三研究的兩次高潮也未能解開這個“悶葫蘆 ”。

  現(xiàn)根據(jù)陸德原元至元六年(1340年)回蘇州買木材的記載,再加上上述對《陸道判捐資》這則記載的綜合性分析,至少能產(chǎn)生一種答案,即沈萬三至少在元至元六年(1340年),即他44歲時(關于沈萬三這個年齡的由來,亦即沈萬三生卒年問題,筆者已撰有專文討論),已在作海運生意、海外貿(mào)易了。

  而在此前17年,即元至治三年(1323年),朝廷宣布“聽海商貿(mào)易,歸征其稅”,完全開放民間海外貿(mào)易。那年,沈萬三27歲,一個意氣風發(fā)的青年,趕上了“利好”的最佳時機,“變?yōu)楹YZ”,是順理成章的。按意大利人馬可·波羅的記載,元代前期即是海上貿(mào)易的“超級大國”。至元后期順帝朝(1333年—1368年),海上貿(mào)易更為開放,如出口物品品種增多、海舶泛海周期延長等,沈萬三如魚得水,國內(nèi)外貿(mào)易雙管齊下,產(chǎn)業(yè)越做越大。

  接下來沈萬三作為“海賈”的脈絡似乎就比較清楚了。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張士誠攻占蘇州,建市舶司。此事可與沈萬三海外貿(mào)易“連線”。

  據(jù)明代《太倉州志》載,張士誠占領蘇州的次年筑城太倉,即毀(隆福寺)像改市舶司。張士誠是海邊私鹽販子出身,對于海外貿(mào)易的重要性是能夠充分認識的,所以剛在蘇州立足,就先把管理海外貿(mào)易的市舶司衙門成立。這也說明張士誠據(jù)吳時,東南沿海的海外貿(mào)易并未中斷,而是一直進行的。

  張士誠據(jù)吳達十余年之久,這當是沈萬三海外貿(mào)易的第二個春天,他與兩個兒子一道,完全可能把當時東南地區(qū)的海外貿(mào)易重任擔當起來。當時浙東沿海雖為方國珍控制,但沈萬三作為老資格“海賈”與之合作良好,利益共沾,完全是情理中事。這樣,沈萬三在元末群雄割據(jù)的縫隙中,仍能全力進行海外貿(mào)易,通過近50年的努力,從而超過元代前期的海運巨富“朱(清)張(瑄)”,成為14世紀世界最大的海外貿(mào)易家更是可能的。

  現(xiàn)蘇州北寺內(nèi)的一塊浮雕畫像石刻,共有100多位人物,雕刻細致,是元代石雕精品。昔年曾有學者推測,該碑應是沈萬三遺跡。從上面分析,這位學者的意見是正確的,沈萬三完全可能出資做這樣的事,以感謝張士誠的支持。

  對《陸道判捐資》這則記載的綜合分析,還能有助于判斷沈萬三入明后的一些作為的合理性。

  朱元璋1368年登基,國號大明。對照相關記載,開頭幾年,沈萬三做“糧長”——自己積極納稅,并為朝廷征收賦稅——由于工作成績出色,得到朱元璋口頭表揚并請客吃飯嘉獎的同時,或許還繼續(xù)進行海外貿(mào)易。但隨著“抑商”與“片帆不許下海”等國策的逐步確立,沈萬三的海外貿(mào)易也就慢慢停止了,沈萬三是遵守大明王法的。所以,朱元璋治沈萬三罪的時候,只說“匹夫犒天子軍,亂民也”,并沒有提出任何觸犯法律的指控。

  到目前為止,很多研究者所言沈萬三“犒軍”獲罪的歷史事件,在時間與原由上,很多是模糊不清的,有的說法甚至有錯誤。現(xiàn)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似也可得到較為合理的解說——洪武十五年(1382年)二月,數(shù)十萬朝廷軍隊平定云南后班師回朝,為慶祝國家統(tǒng)一,沈萬三提出自己出資犒勞這支勝利之師。只是想不到這一擁軍打算,捋了朱元璋的龍須,“為帝所忌”,沈萬三最后因此“發(fā)戍云南”。

  這一事件發(fā)生時,沈萬三已是86歲老翁。很可能有人會質(zhì)疑,年逾八旬的沈萬三還能有心思提“犒軍”?其實這樣年齡的人,還是能做事的,且能做大事。不必遠征其他例子,就在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發(fā)生的“南北榜”案中,主角就是85翁翰林學士劉三吾。

  劉三吾與白信蹈等主考會試,榜發(fā),江西泰和人宋琮第一,全榜無一個北方人。北方舉人們不服氣,向皇帝告狀說主考官劉三吾等都是南方人,偏袒南人。朱元璋大怒,令查考卷,北方人卻還是沒有及格的。又有人告發(fā)劉三吾等人囑以不合格的考卷評閱,朱元璋大怒,殺白信蹈等人,劉三吾這年已85歲,免死充軍邊境。朱元璋親自出題重考,錄取六十一人,全是北方人。所以,沈萬三以86高齡翁,建議由他來“犒軍”,是完全可能的。

  沈萬三財產(chǎn)籍沒時,有記載說,資產(chǎn)總額達“二十萬萬”。馬克思曾指出:“商業(yè)資本的存在和發(fā)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資本主義生產(chǎn)方式發(fā)展的歷史前提。”可惜的是,沈萬三擁有這樣巨大的商業(yè)資本,卻不擁有這樣的歷史時機,但因此稱他是當時的社會進步因素,應該還是可以肯定的。

  楊循吉《陸道判捐資》這條記載是完全錯誤的,可以休矣。但是,他疏于考證,最終“忽悠”了自己,也“忽悠”了后人,這樣的事例現(xiàn)在仍有告誡意義。再者,現(xiàn)在沈萬三研究碰到的最大難題就是第一手史料嚴重不足,究其原因是沈萬三活躍的時間段都相當缺乏記載:元順帝一朝無“實錄”,海外貿(mào)易信息更是缺失;張士誠政權(quán)的全部資料毀于兵焚;沈萬三遭受朱元璋打擊后,其個人資料幾刪削殆盡,以至于明中期就有筆記作者不知道沈萬三的名字!然而,對《陸道判捐資》這條記載的綜合分析結(jié)果表明,以大視野深入審慎地研究現(xiàn)有史料,還是可以得到若干合理、可靠信息的!

收藏

相關推薦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shù)線

專業(yè)分數(shù)線

京ICP備10033062號-2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備案編號:110108195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56762110     舉報郵箱:wzjubao@tal.com

高考網(wǎng)版權(quán)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2 www.0v2773b.cn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