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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桓晉文之事》中幾個詞語的注釋

來源:網絡資源 2009-08-30 22:32:41

[標簽:教師]

《齊桓晉文之事》中幾個詞語的注釋

    一、“之”應是代詞課文中,有一個“以小易大,彼惡知之”的句子,課本作了這樣的注釋:「彼惡(wū)知之」他們怎么知道呢?惡,疑問代詞,怎么,哪里。

    顯然,注者把這個“知之”的“之”當作了一個助詞而不是代詞,故未譯出。其實這個“之”應是代詞,指代“齊宣王‘以小易大’的用意”。因為前文講到,齊宣王以羊易牛,其用意并非是吝惜體大的牛而改用體小的羊,而是因“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之故,也就是說是出于一種同情。孟子認為齊宣王的這種用意(好意)百姓當然是不知道的,孟子用反問句來表達就是:“彼惡知之?”再者,這個“知”是個及物動詞,它后面經常帶賓語,而不是帶助詞。將“彼惡知之?”注為“他們怎么知道呢?”就成了“彼惡知?”的意思。從句子的結構上看,這會讓人誤解成百姓不知道的是“以大易小”這件事,而不是指“以大易小”這一行為的用意。

    二、“若”應解作“您、您的”

    在課文中,還有這樣一句話:“以若所為,求若欲,猶緣木而求魚也。”課本把這里的“若”注為“如此”。

    課本這樣注釋,似乎是有充足的依據的。王力先生主編的《古代漢語》(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一冊)、郭錫良先生等編的《古代漢語》(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中冊)均注這兩個“若”為“如此”“這樣”。

    而《教師教學用書》卻將這兩處“若”譯為“您”。

    最有意思的是楊伯峻先生譯注的《孟子譯注》(中華書局,1960年版,上冊)將“以若所為”這個“若”注為:“若——如此,后來寫作‘偌’。”而他所給出的譯文,卻將“以若所為,求若所欲”譯為:“以您這樣的做法想滿足您這樣的欲望。”

    可見,課本將“若”注為“如此”是采用了王力先生等人的注釋,而《教師教學用書》注“若”為“您”基本上是采用了楊伯峻先生的譯文。

    那么,“以若所為,求若所欲”中的兩處“若”究竟是解為“如此、這樣”好呢,還是解為“您、您的”好呢?

    從“以若所為,求若所欲”之前的孟子與齊宣王的對話可知,孟子問齊宣王:“抑王興甲兵,危士臣,構怨于諸侯,然后快于心與?”齊宣王立即加以否定,而當孟子追問“王之所大欲,可得聞與?”時,齊宣王只是“笑而不言”。孟子很聰明,他從齊宣王親口否定了自己猜測的“大欲”的幾個選項之后,獲得了齊宣王之“大欲”的印象,即想搞霸權。而“以若所為,求若所欲,猶緣木而求魚也”就是對齊宣王這種大欲會產生的嚴重后果的警告。“以若所為,求若所欲”是用來呼應齊宣王前面所說的“將以求吾所大欲也”這句話的,“若”是與“吾”相對應的。所以,應解為“您、您的”。這是其一。

    其二,“如此,這樣”是指示代詞,其指代的是具體的事物或行為。而“以若所為,求若所欲”中的“所為”“所欲”還都不是比較具體的,有的還只是孟子的一種猜測。這兩處“若”解為“如此,這樣”就顯得有點指代不明,而將其解為“您、您的”則表意非常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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