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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章炳麟、黃仁宇對秦始皇的評價

來源:網(wǎng)絡資源 2009-08-28 12:27:57

[標簽:歷史 政治]

  【作者簡介】王夫之(公元1619—1692年),字而農(nóng),號姜齋,湖南衡陽人。曾參加抗清斗爭,失敗后,在汀西石船山從事著述,學者稱他為船山先生。他是我國明未清初的一位著名的唯物主義思想家,在史學、文學方面也有貢獻。后人把他的著作編為《船山遺書》這篇文章選自他的史學論著《讀通鑒論》,題目是注譯者加的。

  【說明】關于分封制與郡縣制的利弊得失問題,是秦漢以后法家和儒家長期爭論的一個大問題。王夫之在《讀通鑒論》的第一篇里,對秦始皇廢分封立郡縣的革新措施作了高度的評價。他認為分封制改變?yōu)榭たh制是符合歷史發(fā)展的趨勢的,因而是合理的。雖然兩千年間在這個問題上存在著反復的斗爭,但是歷史是不會倒退回去的,因此他說:“郡縣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進而指出,秦始皇改分封為郡縣雖出于“私”,本意是為了他的子孫;饰唬爻_立起來的那縣制卻在歷史上起了很大進步作用,這是不能否定的。王夫之還認為,秦始皇建立了統(tǒng)一的中央集權國家,因而消除了在分封制下諸侯割據(jù)所造成的禍害,也給廣大人民帶來了一定的好處。這些論點都是很有見識的。當然,王夫之不可避免地有地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例如他對社會歷史發(fā)展的真正動力——階級斗爭—并不理解;他把郡縣制下的“選舉”說成是“天下之公”。實際上是站在地主階級立場上對封建社會的一種美化。這些地方都需要加以分析。兩端爭勝而徒為無益之論者,辨封建者是也?たh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天之使人必有君也,莫之為而為之。故其始也,各推其德之長人、功之及人者而奉之,因而尤有所推以為天子。人非不欲自貴,而必有奉以為尊,人之公也。安于其位者習于其道,因而有世及之理。雖愚且暴,猶賢于草野之罔據(jù)者,如是者數(shù)千年而安之矣。強弱相噬而盡失其故,至于戰(zhàn)國,僅存者無幾,豈能役九州而聽命于此數(shù)諸侯王哉?于是分國而為郡縣,擇人以尹之?たh之法,已在秦先,秦之所滅者六國耳,非盡來源三代之所封也。則分之為郡,分之為縣,俾才可長民者,皆居民上,以盡其才而治民之紀,亦何為而非天下之公乎?古者,諸侯世國,而后大夫綠之以世官,勢所必濫也。士之子恒為士,農(nóng)之子恒為農(nóng),而天之生才也無擇,則士有頑而農(nóng)有秀,秀不能終屈于頑而相乘以興,又勢所必激也。封建毀而選舉行,守令席諸侯之權,刺史、牧、督司方伯之任,雖有元德顯功,而無所庇其不令之子孫。勢相激而理隨以易。意者其天乎!陰陽不能偏用,而仁義相資以為亨利,雖圣人其能違哉?選舉之不慎而守令殘民,世德之不終而諸侯亂紀,兩俱有害,而民于守令之貪殘,有所藉于黜陟以蘇其困。故秦漢以降,天子孤立無輔,祚不永于商周;而若東遷以后,交兵毒民,異政殊俗,橫斂繁刑,艾削其民,迄之數(shù)百年而不息者亦革焉,則后世生民之禍亦輕矣?たh者,非天子之利也,因祚所以不長也;而為天下計,則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嗚呼!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罷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存乎神者之不測,有如是夫!世其位者習其道,法所便也;習其道者任其事,理所宜也。法備于三王,道著于孔子,人得而習之。賢而秀者皆可以獎之以君子之位而長民。圣人之心,于今為烈。選舉不慎,而賊民之吏代作,天地不能任咎,而況圣人?未可為郡縣咎也。若夫國祚之不長,為一姓言,非公義也。秦之所以獲罪于萬世者,私已而已矣。斥秦之私,而欲私其子孫以長存,又豈天下之大公哉?

  譯文

  主張分封制和反對分封制這兩派的辯論中,凡是為分封制辯護的,都是在說廢話?たh制建立了將近兩千年,不能改變,古往今來上上下下的人都安于這種制度,這是勢所必然,若不是由于理,哪能夠如此呢?人類中必然會有君主產(chǎn)生,這并沒有什么人做過有意的安排。最初,人們把德行高過常人的、為人們立下功勞的人推選為自己的領袖,然后又進一步推選出天子來。人們并不是不愿意自己顯貴,然而一定要推出一個領袖,這是出于人們的公意。處在統(tǒng)治地位的人,熟悉治國之道,因而有世襲制的主張。那些世襲的統(tǒng)治者,雖然有的愚蠢、暴虐,但是還是比毫無統(tǒng)治經(jīng)驗的老百姓高明。人們幾千年來就安于這種制度了。后來強國知并了弱國,完全改變了原來的局面。到了戰(zhàn)國時期只剩幾個國家了,怎么能使整個天下的人都服從這么少數(shù)幾個諸侯國王呢?于是國劃分為郡縣,選擇人去治理?たh的設立,秦代以前就已經(jīng)有了。秦滅掉的不過是僅存的六國,并不是把三代的舊封國都滅了。它把天下劃分成郡,劃分成縣,使有才能可以管理百姓的人,都登上了統(tǒng)治的地位,以便發(fā)揮其才能而掌握管理百姓的法紀,這能說不是“天下之公”嗎?古時候,諸侯世襲為王,后來大夫也照著這個制度世襲為官。這樣一來,勢必泛濫不止。官的兒子永遠當官,農(nóng)民的兒子永遠當農(nóng)民,可是天產(chǎn)生有才能的人并不是根據(jù)這種情況來決定的,于是做官的人中有愚頑無能的,而農(nóng)民中有才能優(yōu)秀的。才能優(yōu)秀的人不能永遠屈居在愚頑無能的人的下面,就會乘機而起,勢必又會發(fā)生沖突。分封制被破壞而實行選舉,郡守、縣令占據(jù)了諸侯的權位,刺史、牧、督掌握了方伯的職責,他們雖然有極高尚的德行和顯著的功勞,也不能把官爵下傳給他們的品德不好的子孫。由沖突而產(chǎn)生變化,世襲制的原則也就隨之改變了。想來這就是所謂的天意吧!陰陽兩方面都不能單獨起作用,而仁義必須相互配合才行得通,即使圣人又怎能違反這種“理”呢?選拔官吏不慎重,因而造成郡守、縣令殘害人民的事情;世襲者的德行不能保持永久,因而出現(xiàn)諸侯破壞法紀的現(xiàn)象。這兩種情況同樣有害,但是人民對于郡守、縣令的貪婪殘暴,還能夠借著他們的降免或升遷而從困境中緩一口氣。因此,秦、漢以后,天子孤立而沒有分封的諸侯作為輔佐,國家的壽命也就沒有商、周長久。但是若象周王朝東遷以后,那時候諸侯交戰(zhàn),殘害人民,各國政令不一,風俗不同,橫征暴斂,刑法繁重,摧殘人民達數(shù)百年而不止,這種善也隨著郡縣制的確立而革除了,因而后來人民所受的災禍也就減輕了?たh制,對天子并不利,所以國家的壽命是不長久的。但是為全天下著想,那么它的危害遠不如分封制的嚴重了。唉!秦出于永遠統(tǒng)治天下的私心而廢除諸侯,設立郡守,可是天卻借助于他的私而實現(xiàn)了“大公”,事情的難以預測竟到了如此地步!世代相傳占統(tǒng)治地位的人熟悉治國之道,是有他的便利之處的。熟悉治國之道的人去管理政事,也是合乎事理的。但是,國家的法紀在三王時代已經(jīng)全備了,倫理綱常已經(jīng)由孔子加以闡述了,這是人人都可以學到的。凡是賢明優(yōu)秀的人,都可以得到表彰而選拔去統(tǒng)治人民。古代圣人的理想。如今得以完滿地實現(xiàn)了。選拔推舉不慎重,以致害民的官吏不斷出現(xiàn),天地也不能為此承擔罪責,又何況圣人呢!這是不能歸罪于郡縣制的。至于說實行郡縣制后國家壽命不長,這是為一朝一姓說話,而不是從公意出發(fā)的。秦始皇之所以受到萬世的譴責,不過是因為他有私心。斥責秦始皇的私心,而同時又想讓他的子孫永遠保持皇位,又怎能說是出于“天下之大公”呢?

  文章二 秦政記

  章炳麟著 文予注譯

  【作者簡介】章炳麟(公元1869—1936年)字枚叔,號太炎,浙江余杭人,資產(chǎn)階級革命家和學者。曾創(chuàng)辦宣傳反清革命的《蘇報》,發(fā)起組織光復會,并一度主持《民報》。他在不少論文中肯定了法家,肯定了秦始皇。但是,隨著資產(chǎn)階級領導的舊民主主義革命的失敗,章炳麟的思想也明顯地倒退了,最后走上了 “尊儒讀經(jīng)”的道路。

  【說明】這篇文章論述了秦代政治,肯定了秦始皇的歷史功績,批判了儒家和歷代反動派攻擊秦始皇的雇論。章炳麟強調(diào)指出:秦始皇繼承了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實行“法治”的傳統(tǒng),廢除發(fā)奴隸主階級“裂土封侯”、“世卿世祿”的制度,代之以地主階級的“用人唯賢”、“貴擅于一人”的中央集權的統(tǒng)一的封建制度,這是三皇五帝也不能和他相比的。秦始皇“刑罰依科”,“慶賞不遺匹夫,誅罰不避肺府”,從而使他高出于漢武帝、漢文帝之上。作者還認為,秦朝的迅速滅亡,不是由于實行了“法治”,而是由于六國舊貴族勢力的復辟。從文章的論述中,可以看出,曾經(jīng)是資產(chǎn)階級革命家的章炳麟,在當時是主張尊法反儒的。但是,由于作者的資產(chǎn)階級立場觀點的局限,使他不能認識秦始皇“焚書坑儒”是鎮(zhèn)壓奴隸主復辟的一場革命,更不可能認識農(nóng)民群眾的革命斗爭是推翻秦國統(tǒng)治的主要力量。而且在漢武帝等法家人物的評價上,也有一定的片面性。人主獨貴者,其政平;不獨貴,則階級起。唐、宋雖理,法度不如漢、明。平也,亦有機偶,非較然一概者。明制貴其宗室,孽子諸王雖不與政柄,而公卿為伏謁;耳孫疏屬皆氣稟于縣官。非直異漢,唐、宋猶無是也。漢世游俠兼并,養(yǎng)威于下,而上不限名田,以成其厚,武帝以降,國之輔拂不任二府,而外戚竊其柄,非直異明,唐、宋亦絕矣。 要以著之圖法者,慶賞不遺匹夫,誅罰不避肺府,斯為直耳。古先民平其政者,莫遂于秦。秦始負乙以斷天下,而子弟為庶人;所任將相,李斯、蒙恬皆功臣良吏也。后宮之屬,椒房之嬖,未有一人得自遂者。富人如巴寡婦,筑臺懷清;然亦誅滅名族,不使并兼。嗟乎!韓非道“八奸”,“同床”、“在旁”、“父兄”脫然也。秦皇以賤其公子側室外,高于世主。夫其卓絕在上不與士民等夷者,獨天子一人耳。天子以秉政勞民貴;帝族無功,何以得有位號?授之以政而不達,與之以爵而不衡誠宜下替與布衣黔首等。夫貴擅于一人,故百姓病之者寡,其余蕩蕩,平于浣準矣。藉令秦皇長世,易代以后,扶蘇嗣之,雖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何有后世繁文飾禮之政乎!且本所以貴者在守府,守府故亦持法。未俗以秦皇方漢孝武;至于孝文,云有高山大湫之異。自法家論之,秦皇為有守。非獨刑罰依科也,用人亦然。韓非有之曰:“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fā)于卒伍。夫有功者必賞,則爵祿厚而愈勸;遷官襲級,則官職大而愈治。”(《顯學篇》)漢武之世,女富溢尤,寵霍光以輔幼主。平生命將,盡其劈幸衛(wèi)、霍、貳師之倫;宿將爪牙,若李廣、程不識者,非摧抑,乃廢不用。秦皇則一任李斯、王簡、蒙恬而已矣。豈無便辟之使、燕呢之謁邪?抱一司契,自勝而不為也。孝武壹怒,則大臣莫保其性;其自太守以下,雖直指得擅殺之。文帝為賢矣,淮南之獄,案誅長吏不發(fā)封者數(shù)人,遷怒無罪,以飾已名。世以秦皇為嚴,而不妄誅一吏也。由是言之,秦皇之與孝武,則猶高山之與大湫也;其視孝文,秦皇猶賢也。嘗試計之,人主獨貴者,政亦獨制。雖獨制,必以持法為齊。釋法而任神明,人主雖圣,未無不知也;笥谧笥,隨于文辯,已之措置方制于人,何以為獨制?自漢、唐以下者,能既其名,顧不能既其實,則何也?建國之主,非起于帥茅,必拔于晉紳也。拔于晉紳者,貴族姓而好等制;起于帥茅者,其法無等,然身好踢跌,而不能守繩墨。獨秦制本商鞅,其君亦世守法。韓非道昭王有病,百姓里買牛而家為王禱。王曰:“非今而擅禱,是愛寡人也。夫愛寡人,寡人亦且改法而心與之相循者,是法不立。法不立,亂亡之道也。不如人罰二甲,而與為治。”秦大饑,應侯請發(fā)五苑以活民。昭襄王曰:“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賞。今發(fā)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也。夫發(fā)五苑而亂,不如棄棗蔬而治。”要其用意,使君民不相愛,塊然循于法律之中。秦皇固世受其術,其守法則非帥茅、晉紳所能擬已。秦政如是,然而卒亡其國者,非法之罪也。六國公族散處閭巷之間,秦以守法,不假以虛惠結人,公族之欲復其宗廟,情也。且六國失道不逮王紂,戰(zhàn)勝而有其地,非其民倒戈也審。武王既歿,成王幼弱,猶有商、奄之變。周繼世而得胡亥者,國亦亡;秦繼世而得成王者,六國亦何以仆之乎?如賈生之過秦,則可謂短識矣。秦皇微點,獨在起阿房及以童男女三千人資徐福;諸巫食言,乃坑術土,以說百姓。其佗無過。

  譯文

  帝王能做到獨掌大權,就能出現(xiàn)公平的政治局面;不能做到獨掌大權,內(nèi)部等級糾紛就會產(chǎn)生。唐、宋兩朝雖然治理得還好,法令制度卻不如漢朝和明朝。說到公平,也總會有參差不齊,并非象用升斗量過的那樣一律。明朝的制度特別尊重皇帝的宗族,那些封王的皇帝子孫雖然沒有執(zhí)掌政權,但公卿大臣還得去拜見他們,討好他們;而皇帝的子子孫孫和遠房的親族,都由國家供養(yǎng)。這不但跟漢朝不同,也是唐,宋兩朝所沒有的。漢朝盛行交游任俠,互相吞并,在底下形成一種勢力,而官府對他們占有的田畝又不加限制,這就是助長了他們勢力的擴張。漢武帝以后,國家大事不是交丞相、御史大夫這些大臣辦理,而實權卻被外戚篡奪,這不但跟明朝不同,也是唐、宋兩朝所沒有的?傊,法律要明文規(guī)定:該獎賞的即使是平民也要獎賞;該懲罰的,即使是皇帝的親信也要懲罰,這才叫做公正。上古的國君,能夠做到政治公平的不能不推秦朝。秦始皇據(jù)有王位,統(tǒng)治天下,但他的子弟卻都沒有官職;而他任用的大獎和宰相,如李斯、蒙恬,都是有功勛、有才能的人;屎箦鷭逡活惾,沒有一個能夠弄權以達到個人目的的。巴郡有個寡婦名叫清,靠經(jīng)營祖業(yè)成了富人,秦始皇就為她修建懷清臺,以示表彰。但對那些豪門大族,卻加以鎮(zhèn)壓,不讓他們吞并擴張。本來嘛,韓非所說的“八種奸術”,包括了“同床”、“在旁”和“父兄”這三種。然而議論國政的人們,只是議論“同床”、“在旁”的弊害,卻對“父兄”避而不談。秦始皇壓抑他的伯叔兄弟,不讓他們爭權,這一點就比其他帝王都高明。高高在上不跟官民相等的,只有皇帝一個人;实垡蛘乒車、役使人民,所以才尊貴;实鄣挠H族沒功勞,憑什么獲得官位爵號呢?委任他們料理政事又完成不了使命,封給他們爵位,又不相稱,確實應該把他們降得和老百姓一樣。正因為把尊貴集中于一個人,所以百姓抱怨的就少,其余大體平等,就象用水平儀校正過一樣。要是秦始皇活得久些,死后由扶蘇繼承王位,即使那些能夠跟三皇五帝并列而成為四皇六帝的,也不能跟秦朝的隆盛相比,哪里還提得上以后那些講究繁雜虛偽的典章禮儀的政治呢!立國的根本最應該重視的在于守住先業(yè),要守先業(yè)就要堅持法制。后世的人拿秦始皇比漢武帝。提到漢文帝,說是漢文帝好比高山,秦始皇好比深谷,高下差遠了。從法家的立場看來,秦始皇是能夠堅守先王法制的。不僅刑罰依據(jù)法律條文,用人也是這樣。韓非曾經(jīng)說過:“一個賢明君主的官吏,宰相一定是從地方官選拔出來的,猛將一定是從下層官兵提升上來的。凡有功勞的必定給予將賞,那末俸祿越優(yōu)厚越能勉勵自己;升官提級,那末官職越高就越能盡力辦事。”(《顯學篇》)漢武帝那時代,后妃的親屬富貴無比,因為寵愛霍光,就囑托他輔助幼年的皇帝。平時委任將帥,盡是他所寵受的衛(wèi)青、霍去病、李廣利之流。有過戰(zhàn)功的老將,象李廣、程不識這些人,不是受排擠,就是被罷免不用。秦始皇則始終重用李斯、王簡、蒙恬這班人。難道當時沒有逢迎拍馬的人物,沒有親信們的說情嗎?秦始皇堅持按法律條文辦事,克制自己不去做那類違法的事。漢武帝一理發(fā)怒,大臣們連自己生命都難保。太守以下的官員,漢武帝派出去巡視的“鄉(xiāng)衣直指”就可以隨意把他們殺掉。漢文帝算是好的了,淮南王一案,就殺掉了好幾個不敢擅自打開囚車的縣令,把惱怒發(fā)泄到無罪的人身上,以掩蓋自己“殺弟之名”。人們都說秦始皇嚴酷,他卻不會胡亂殺過一個官吏。由此說來,秦始皇和漢武帝相比,才真象是拿高山比深谷;比起孝文帝來,秦始皇還要勝過他哩!試設想一下,帝王要是獨掌大權,政治上也一定要實行專制獨裁,雖然如此,也必定要依據(jù)法律來治理。不依靠法律而憑自己的聰明才智,帝王即使高明,也未必什么都知道。被周圍的人所迷惑,聽信那些花言巧語,自己的行動尚且受他人擺布,哪里還談得上專制獨裁?自漢朝、唐朝以后,只不過有專制獨裁之名,而沒有專制獨裁之實,原因在哪里呢?建國創(chuàng)業(yè)的君主,不是出身于平民,就是出身于官僚。出身于官僚的重視名族大姓,而喜歡等級制度。出身于平民的,立法不講等級,但是喜歡任意行事,不守規(guī)矩。只有秦國的法制開創(chuàng)于商鞅,秦國的國君也世代嚴守法制。韓非說過,秦昭王有一次生病,老百姓每個閭里都合伙買牛獻祭,家家為秦昭王祈禱。秦昭王知道以后說:“沒有命令而自發(fā)地為我祈禱,這是愛我啊。因為他們愛我,我說不定也要改變法令,體貼他們而互相遷就,這樣法令就沒法執(zhí)行了。法令不能執(zhí)行,就會導致混亂亡國。不如罰他們每人出兩副盔甲,使大家都遵循法令,求得社會的安定。”有一年,秦國發(fā)生大饑荒,應侯范睢建議拿出五苑出產(chǎn)的東西來救濟百姓,秦昭王回答說:“秦國的法律規(guī)定,老百姓有功勞的才能得到賞賜。如今要是拿出五苑的蔬菜瓜果給他們,就會使老百姓有功勞的和沒功勞的都得了賞賜。與其給他們五苑出產(chǎn)的東西而導致混亂,不如扔掉那些蔬菜果實,而使社會得到安定。“歸結他的用意,是要使國君和百姓不要相愛,而都刻板地依照法律行事。秦始皇就是繼承了這種歷代相傳下來的做法,他堅守法制的態(tài)度,決不是那些出身平民或官僚的帝王所能比擬的。秦國的政治是這樣,然而終于亡國,這并不是法制的罪過。六國殘存的貴族,散居各個角落,秦國因為堅守法制,不利用假恩假惠收服他們,這些貴族就企圖復辟,這是他們的本性。況且六國的暴眶程度不及紂王,秦國是靠打勝伏才占有他們地方,并非他們的人民掉轉槍頭歸服秦國,這是很清楚的事實。周武王死后,周成王年幼,那時尚且有商、奄的叛亂。周朝繼承王位的如果是胡亥,也一定要亡國;秦朝繼承王位的如果是周成王,六國又怎能夠把秦朝推翻呢?賈誼責怪秦始皇,實在可以說是見識短淺。秦始皇的微小缺點,僅僅在于興建阿房宮,以及給徐福三千童男童女讓他去尋佩求藥;那一幫方士儒生欺騙了秦始皇,這才把他們當中的一些人給活埋了,以快人心。其他都沒錯!

  文章三 秦獻記

  章炳麟 著 胡念貽注譯

  【說明】《秦獻記》,發(fā)表在1914年3月出版的《雅言》雜志第六期。這篇文章論述了秦王朝對知識分子和學術文化的政策,也談到了秦代學術文化的部分成就。作者贊揚了秦始皇的“焚書”,提出“不燔六藝,不足以尊新王”,矛頭指向孔老二的“法先王”,指向當時袁世凱之流妄圖復辟帝制、尊儒反法的反動逆流。又指出“坑儒”只是對付盧生一類反動儒生的一時措施。他對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作了比較正確的評價。但由于作者是資產(chǎn)階級學者,他不可能認識到這是地主階級對奴隸主階級在政治思想上的專政,是鎮(zhèn)壓奴隸主復辟活動的一場革命。秦博士七十人,掌通古今。(《百官公卿表》)識于《太史公書》者,叔孫通、伏生最著。仆射周青臣用面諛顯,淳于越相與底物,釁成,而秦燔書。其他,《說苑》有鮑白令之斥始皇行桀紂之道,乃欲為禪讓,比于五帝,(《至公篇》)其骨梗次淳于!稘h藝文志》:儒家有《羊子》四篇,凡書百章;名家四篇則《黃公》。黃公名疵,復作秦歌詩。二子皆秦博士也。京房稱:“趙高用事,有正先用非刺高死。 ”(孟康曰:“姓正名先,秦博士也。)最,在古傳紀略得八人,于七十員者,九一耳。青臣樸速不足齒,其七人或直言無撓辭,不即能制作,造為琦辭,遺令聞于來葉。其窮而在蒿艾與外吏無朝籍,爛然有文采論轉者,三川有成公生,與黃公同時,當李斯子由為三川守,而成公生游談不仕,著書五篇,在名家;從橫家有《零陵令信》一篇,難丞相李斯。(皆見《藝文志》)秦雖鉗語燒《詩》《書》,然自內(nèi)外薦紳之士與褐衣游公卿者,皆抵禁無所懼,是豈無說哉?或曰:“秦焚《詩》、《書》、百家語在人間者,獨博士如故,將私其方術于已,以愚黔首。故叔孫通以文學征,待詔博士;而陳勝之起,諸生三十余人得引《公羊》“人臣無將”以對。(鄭樵、馬端臨說,實本《論衡》。《論衡?正說篇》曰:“令史官盡燒‘五經(jīng)’,有敢藏《詩》、《書》、百家語者刑,惟博士乃得有之。”近人多從其說。)或曰:秦火及“六籍”,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俱在,可觀。(見《論衡?書解篇》)孟子徒黨雖盡,其篇籍得不泯絕。(《孟子題辭》)夫李斯以淳于越之議,夸主異取,故請雜燒以絕其原。越固博士也。商君以《詩》、《書》、禮、樂為“六虱”,(《靳令篇》)盡劃滅之,而以法家相秦者宗其術。然則秦不以“六藝”為良書,雖良書亦不欲私之于博士。(其云:“非博士官所職,天下也有藏《詩》、《書》、百家語者”,倒言之,即是“天下也有藏《詩》、《書》、百家語,非博士官所職者”。自仲任誤解,乃謂博士獨有其書。鄭、馬之徒沿襲斯論,遂為今日爭端。)即前議非矣。斯以諸侯并爭,厚招游學為禍始。故夫滑稽便辭而不可軌法者,則六國諸子是也。不燔“六藝”,不足以尊新王。諸子之術,分流至于九家,游說乞貨,人善其私,其相攻甚于“六藝”。今即弗焚,則恣其曼衍乎?諸子與百家語,名產(chǎn)一也。不焚諸子,其所議者云何?諸子所以完具者,其書多空言,不載行事,又其時語易曉,而口耳相傳者眾。自三十四年焚書,訖于張楚之興,首尾五年,記誦未衰。故箸帛為具。驗之他書,諸侯史記與《禮》、《樂》諸經(jīng),多載行事法式,不便諳誦,而《尚書》尤難讀,故往往殘破;《詩》有音均,則不滅,亦其征也。此則后議復非矣。余以為工程師地法令者,自《秦紀》、《史篇》(秦八體有大篆,不焚《史篇》)、醫(yī)藥、卜筮、種樹而外,秘書私竊無所不燒,方策述作無所不禁。然而文學辯慧單于人心,上下所周好,雖著令,弗能奪也。燒書者,本秦舊制,不始李斯,自斯始旁及因國耳。韓非:商鞅“《詩》、《書》,明法令。塞私門之請,以遂公家之勞;禁游官之民,以顯耕戰(zhàn)之士。”(《和氏篇》)其驗也。商君既誅,契令猶在,遺法余教未替。然張儀、范睢、蔡澤之倫,結軼義關,游談不絕,亦數(shù)稱“六藝”成事。及不韋著書,以縣國門。秦之法令弗能絕也。后李斯者,漢初挾書之令未多,然婁敬以戍卒晚路,上謁高帝,亦引《大誓》為征。漢之法令弗能絕也。夫帝祖則溺儒冠,秦之諸非能如李斯知“六藝”之歸也。然其律令在官,空為文具,終不鉤考,以致其誠。今始皇不起白屋,而斯受學孫卿,好文過于余主,此則令之之諫、零陵之難、成公之說,一切無所窮治,自其分也。又況標標羊、黃之徒乎?以斯委于用法,顧使秦之黎獻因是得優(yōu)游論著,亦其贊之矣。若其咸陽之坑死者四百六十人,是特以盧生故,惡其誹謗,令諸生傳相告引。亦由漢世黨錮之獄,興于一時,非其法令必以文學為戮。數(shù)公者,誠不以抵禁幸脫云。

  譯文

  秦代有博士七十人,是掌握古今歷史和文獻典籍的,其中以《史記》上記載的叔孫通、伏生為最有名。博士仆射周青臣,憑著當而奉承秦始皇而得到重用。淳于越就和他發(fā)生的沖突。爭端一開,引起秦始皇杰書。此外,《說苑》里記載鮑白令之指責秦始皇干的是桀紂的一套,卻要象五帝那樣讓位于賢者。他的倔強可和淳于越相比。據(jù)《漢書?藝文志》記載,儒家有《羊子》四篇,共一百章;名家有四篇,那就是《黃公》。黃公名疵,還作過秦歌詩。這兩個人都是秦代的博士。西漢的京房說:“趙高掌權的時候,有一個叫正先的因為指責趙高而被處死。”(孟康注:“姓正名先,是秦代的博士。”)總計,在古代傳紀中約略考出八人,對于七十個博士來說,不過九分之一而已。周青臣是小材,不值一提。其余七個人,不是能夠直言不屈,就是能夠?qū)懽魅A麗文章,名聲流傳后世。至于沒有做官和在地方上做官的人里面,朝廷的名冊上沒有名字,卻有文彩燦然的論著的:三咱郡有成公生,他和黃疵是同時代的人,在李斯的兒子李由任郡守的時候,他四處游說不作官,著有《成公生》五篇,列在名家學派;縱橫家有《零陵令信》一篇,是非難丞相李斯的。秦王朝雖然控制 論,燒了《詩》、《書》,然而從朝廷內(nèi)外的官吏到出入公卿這門的布衣平民,都對犯禁無所畏懼,這其中難道是沒有道理的嗎?有人說:秦王朝焚毀私藏在民間的《詩》、《書》和百家語,只有博士可以照舊收藏。這是為了要把統(tǒng)治人民的方法掌握在自己手里,以便愚弄老百姓。因此,叔孫通才能夠憑仗著博學能文被征召,在博士的行列中聽候詔令。陳勝起義時,諸生三十余人能引證《公羊》傳里的話,說“臣下不得有叛逆的意圖”來回答秦二世的詢問。(鄭樵、馬端臨有這種說法,其實是從《論衡?正說篇》來的,其中說:“從事聆聽史官把”五經(jīng)“全部燒掉,有敢私藏《詩》、《書》和百家語的,要治罪,只有博士們可以收藏。”近人都相信這一說法。)又有人說:秦代只燒“六經(jīng)”,不燒諸子著作。諸子的著作,文章都在,能夠看到,(漢代趙岐說)孟子的黨徒雖然完了,他們的著作卻并未消滅干凈。李斯因為淳于越的議論是用錯誤的政治主張蠱惑君主,所以建議把他們的那些書一起燒掉,以杜絕那種思想來源。淳于越本來就是個博士。商鞅把《詩》、《書》、禮、樂等看成是“六虱”,要把它們統(tǒng)通鏟除。那些用法家來輔佐秦國的人都遵循商鞅的辦法?梢姡夭⒉皇“六經(jīng)”當作好書,即便是好書也不想讓博士專有。(《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說的“不是博士所掌管的,天下敢有收藏《詩》、《書》和百家語一類書……”。自從王充把這句話誤解以來,就說是博士才獨有這些書。鄭樵、馬端臨等人沿襲了這種說法,就成為今天的爭端。)所以,前一種說法—即《詩》、《書》、百家語為博士所收藏,是錯誤的。李斯認為,戰(zhàn)國時諸侯相互爭奪,厚禮招納游學之士是禍亂的根源。那些善于詭辯、混淆是非、不能納入法度軌道的,就是六國諸子那一伙。不把《詩》《書》之類儒家經(jīng)典燒掉,就不足以尊崇秦始皇。諸子的學說,分流多到有九個派別,他們四處游說又互相剽襲,都說自己一派的學說最好,彼此之間的攻擊比對“六藝”的攻擊還厲害,F(xiàn)在若不把這些諸子著作燒掉,難道讓它們繼續(xù)鬧下去嗎?“諸子”和“百家語”,名和實都是一樣的。如果說“不燒諸子著作”,那么李斯建議中所說的“百家語”,又是指什么呢?諸子著作的所以完整保存下來,因為這些書大多數(shù)是抽象的議論,不記載具體的史實,加上它們的語言明白易懂,口耳相傳的人多。人秦始皇執(zhí)政的第三十四年燒書,到陳勝起義,前后不過五年,記憶猶新,所以能夠完整地記錄在帛書上?纯雌渌臅T侯各國的史書以及《禮》《樂》等儒家著作,大多數(shù)是記載史實和一些制度、儀式,不便于記誦,其中《尚書》更是難讀,因此往往殘缺不全!对娊(jīng)》,因為押韻,便于誦讀記憶,就沒有消滅,這就是證明。所以,后一種說法——即不燒諸子著作,也是錯誤的。我認為寫明在法令上的,除《秦紀》、《史篇》、(秦代八種書體中有大篆,——《史篇》是用大篆寫成的,所以不燒《史篇》)以及醫(yī)藥、占卜、種樹方面的書以外,宮廷和民間藏的書沒有不燒的,典籍著作也沒有不禁的。不過,華麗的辭章和機智的論說,使人讀了入迷,這是上上下下所共同愛好,盡管在法律上明文禁止,也是限制不了的。燒書本是秦國的舊制度,并不是從李斯才開始,只是到了李斯才把這個制度推行到被秦所兼并的國家罷了。韓非說:“商鞅燒《詩》、《書》,公布法令。堵塞權豪們的徇私舞弊,以成全國家的大事;禁止人們出外謀求官職,表揚努力耕作和勇敢作戰(zhàn)的人。”這就是證明。商鞅被殺害之后,他制定的法令條文還在,遺留下來的法度和規(guī)矩也沒有被廢除。然而張儀、范睢、蔡澤一班人,絡繹不絕,進入函谷關,不斷地來進行游說,也曾屢次征引“六藝”上的故事。到了呂不韋,寫了書掛在城門上,秦國的法令也沒有能夠絕它。在李斯之后,漢代初年,秦國制定的“挾書律”還沒有宣布取消,可是婁敬作為一個戍卒,拉著小車去見漢高祖劉邦,也曾引證《尚書?泰誓》作為依據(jù)。可見,漢代的法令也沒有能夠禁絕它。漢高祖是一個往儒生帽子里撒尿的人,而秦國的歷代君主,也不能象李斯那樣懂得“六藝”的宗旨。然而燒書的法令只是在官府放著,作為一紙空文,始終不去查考,以求貫徹執(zhí)行。如今秦始皇不是平民出身,李斯又跟荀子學習過,愛好文化超過了歷代君主,因此,鮑白令之對秦始皇的直諫,零陵令信對李斯的非難,成公生的游說,都沒有被查辦懲處,這也是很自然的事。更何況無足輕重的羊子、黃公之流呢?因為李斯靈活地運用了法令,才使秦國的民間知識分子能夠從容自在地從事論著,這可以說是李斯給他們創(chuàng)造了條件。至于在咸陽坑殺了四百六十人,那只是因為盧生緣故。秦始皇痛恨他散布流言蜚語,命令儒生們互相揭發(fā)。這也和東漢時黨錮之獄一樣,只是一時之計,并非秦始皇的法令就是要殺戮儒生。上面所提到的幾個人,的確不是觸犯了禁令而僥幸得免的。

  黃仁宇《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

  在中國歷史上秦始皇是一個令人尋思的人物,他在公元之前,就經(jīng)過賈誼的責難。迄至近代,既受過章炳鄰和蕭一山的恭維,也受過顧頡剛和郭沫若的批判?墒俏覀兊暮闷嫘牟荒芤蜻@樣的“褒貶”而滿足。假使我們撇開嬴政的個性與作為,單說中國在公元前221年,也就是基督尚未誕生前約兩百年,即已完成政治上的統(tǒng)一;并且此后以統(tǒng)一為常情,分裂為變態(tài)(縱使長期分裂,人心仍趨向統(tǒng)一,即使是流亡的朝庭,仍以統(tǒng)一為職志),這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現(xiàn)象。我們也可以問,以歐洲人才之多,何以不曾在公元前后,同樣由一個地方較偏僻,交通也不是頂便利的國家(有如波蘭或保加利亞)作主,以幾代的經(jīng)營,打敗英,德,法,意,奧和西班牙的聯(lián)軍,并吞他們的領土,斷絕他們各國皇室的繼承,并且將各國文字劃一為一種共通的書寫系統(tǒng)?這事不但在兩千年前不可能,即使兩千年后的拿破化和希特勒都不敢存此念頭。由此可知,中外歷史之不同,不光是人才和個性的問題。1974年之后,“秦俑”出土,這更增加我們思考的機會。這批陶器塑像據(jù)估計約為六到七千個,個個不同。從臉上的表情,還可以看出各人的年齡和性格。有時一人面目緊張,貼鄰一人則輕松而微笑,士兵的頭發(fā),好像根據(jù)“規(guī)定”剃束,但發(fā)辮之間,既大同又有小異之處。他們所著靴鞋的鞋底有圓釘。所穿的甲,鐵片以皮帶穿貫,都根據(jù)實物絲毫不茍的模制,步兵和騎兵的制服也不同。并且這幾千個塑像帶著戰(zhàn)車和兵器構成戰(zhàn)斗隊形,又能大概一致保存藝術和技術上的同一標準。這些地方,也使我們對秦始皇的為人,另有超過以往歷史評價的感想。比如說,以今日科技之發(fā)達,我們要重新塑制這幾千個(也可能幾萬個,因為現(xiàn)在出土之秦俑,尚只有驪山陵墓東部帶北的一角)陶俑,也勢必要組成委員會,由軍官,藝術家,科學家,工程師集思廣益的研究設計,才制造得出來。秦始皇既為一個“焚書坑儒”的專制魔王,為何有這樣的耐性?他為什么不以軍事形式的雷同劃一為原則,將幾千個人像以模型翻砂式的套制,有如波斯大流士宮殿前的裝潢,又有如羅馬的康斯坦丁上在的側面人像,成排結隊的出現(xiàn),既不必講究生動,也毋須在藝術角度上斟酌?又很多人指摘秦始皇的迷信。像在陵墓附近配置陶俑就有迷信的嫌疑?墒撬绻派駲嗟脑挘瑸槭裁床徊扇“<暗霓k法,將人像塑成幾丈高,又設計為鳥頭人身,或照印度的辦法,造成三頭六襞?而偏偏像希臘雅典一樣,保存了集體作品之個別的美感?這些問題,尚待研究。可是從新發(fā)現(xiàn)的資料來看,我們也敢確定中國初期早熟的政治統(tǒng)一,造成“書同文,車同軌”的局面,是一種有歷史地理性的組織和一種帶群眾性質(zhì)的運動,有如陶希圣和沈任遠的提議,我們應從秦始皇的后面,看清戰(zhàn)國時代的社會經(jīng)濟因素,認識農(nóng)業(yè)技術的進步,商業(yè)的興起,客卿在各國政治的地位,以及游俠的活動情形。這些因素,促使中國在秦的領導之下統(tǒng)一。最近幾十年來地質(zhì)學,氣象學和考古學的發(fā)現(xiàn),也可以連貫到中國初期早熟的統(tǒng)一。中國文化發(fā)揚于黃河流域。黃河通過黃土地帶。黃土鋪蓋著華北幾省的廣大地區(qū),土質(zhì)松疏,經(jīng)常有100尺到300尺的深度,因之黃河夾帶大量泥沙,隨時有阻塞河床,沖破河堤,淹沒人畜,損壞耕作物的可能,局部治理無濟于事。本來世界主要河流夾帶泥土4%或5%,已算很高,南美的亞馬遜河夏季能帶砂10-12%。然而1940年間在陜縣附近的觀測發(fā)現(xiàn),黃河夾砂以重量計達46%。夏季其中三個支流的夾砂量從42.9-63%。由此也可以看出這問題的嚴重和龐大了。因為人口增加,農(nóng)業(yè)技術之進步,所以即使是春秋時代,各小國在黃河附近筑堤也已經(jīng)妨礙了彼此的安全。但有些國家,還惡意的將災害加諸鄰國。公元前651年齊桓公會諸侯于葵丘,其中有一段盟誓,在各種古籍之中紀載略有不同,有的是“無曲防”,“毋曲堤”,有的是“毋雍泉”或“無障谷”。到戰(zhàn)國期間,這問題加緊,公元前332年,趙國與齊魏作戰(zhàn)即曾將黃河河堤決潰以浸淹對方(見諸《史記》)。又《孟子》一書中,提到治水十一次之多。亞圣自己就對白圭說:“禹以四海為壑,今吾子以鄰國為壑...吾子過矣!”足見光是治水一事,中國之中央集權,已無法避免。秦始皇并非不知道這事,他統(tǒng)一和國后碣石頌秦德,自稱“決通川防”。他又改名黃河為“德水”,更稱秦為“水德之始”,這都是確切的證據(jù)。季候風與農(nóng)業(yè)的關系,也促使中國在公元前趨向統(tǒng)一。中國農(nóng)產(chǎn)區(qū)的雨量,80%出現(xiàn)于夏季三個月內(nèi)。季候風由菲律賓海循西北方向吹來,有賴于由新疆方向自西至東的旋風將這氣流升高,才能將溫度降低,使其中水分凝結為雨。這樣一來,下雨或不下雨,全靠兩種氣流適時適地的聚會。要是它們經(jīng)常在一處碰頭,其地必有水災;反之即有旱災。《史記.貨殖列傳》里說:“六歲穰,六歲旱,十二歲大饑”,已經(jīng)表現(xiàn)出中國初期農(nóng)業(yè)的艱難。姚善友人《圖書集成》及其他資料統(tǒng)計,中國在民國前2270年,有旱災1392次,水災1621次,見于官方的報告(此外尚有蟲災,如“蜚”“螟”,經(jīng)常見諸《春秋》)。到災荒時,鄰國如不加接濟,是為“阻糴”,即可能發(fā)生戰(zhàn)事。各諸候可能因婚姻細故,個人恩怨及擴大地盤的野心而動兵戈,參與的人民則更因饑荒所迫而活躍從事。上述的葵丘之會,也有“無遏糴”的彼此保證!蹲髠鳌防镉涊d因糧食問題發(fā)生的爭執(zhí)其著得有如公元前720年,鄭國取溫之麥,又取成周之禾。公元前647年晉國發(fā)生饑荒,秦國予以接濟。次年秦國發(fā)生饑荒,晉國不感恩圖報,反而阻糴。因此兩國發(fā)生戰(zhàn)爭。敘事的時候,《左傳》也提到“天災流行,國家代有”。這次戰(zhàn)爭,秦國勝利,俘虜晉候。恰巧次年晉國“又饑”,秦伯再加以接濟,并且說:“吾怨其君,而矜其民。”還有很多戰(zhàn)事,書中未敘明原因,根據(jù)我們現(xiàn)在推想,類似爭執(zhí)必然不少。從春秋到戰(zhàn)國,上述背景,只能增加國與國間的沖突。根據(jù)周朝以前的規(guī)定,各國不能隨便筑城設防。但這幾百年長期擾攘,卻大開各國違“禮”筑城之門。有關的鄰國,則因?qū)Ψ皆O防而備感威脅,更要先發(fā)制人。凡此種種設施,都增加中央集權的趨向。過去通過貴族的間接管制,像歐洲騎士樣的職業(yè)軍人都成往跡,F(xiàn)今則只有全面動員,履畝征賦。而且大國控制資源愈多,對賑災恤鄰更有效,參附的更多,是以有自然的因素支持兼并。春秋時楚國和隨國沖突,一大一小即有“隨民餒,楚之贏”的說法,戰(zhàn)國的時候,梁惠王語孟子,“河內(nèi)兇則移其民于河東,移其粟于河內(nèi);河東兇亦然”。經(jīng)過如此的措施,他就覺得他的地盤應當擴大,人口應當增多。梁惠王個人的希望沒有達到,他的想法卻有長期歷史上的合理性。所以,全面競爭之后,小國無法生存,因而有趨向整個統(tǒng)一的趨勢。始皇滅六國的期間,公元前243年“蝗蔽天下”,235年“天下大旱”,前230年和228年均是“大饑”,見于《史記.秦始皇本紀》。所以嬴政又稱自己的功勞為“墮壞城郭”和“夷去險阻”,也就是全國對內(nèi)不設防,食糧全部流通。這樣才能 “振救黔首(老百姓)周定四極”。由此看來,再參閱戰(zhàn)國以降戰(zhàn)事的慘烈,和《孟子》經(jīng)常提出的“若大旱之望云霓”,“途有餓莩”,以及“兇年饑歲...老弱轉乎溝壑,壯者散之四方”,更感到我們無法責罵秦始皇,雖然我們無從贊同他焚書鉗制思想,而他的坑儒(所坑的也未必都是儒),其行動殘虐,更不是令人所能同意。無從“褒貶”之余,我們只好強調(diào)中國在公元之前統(tǒng)一,而且自嬴秦之后,以統(tǒng)一為正軌,實有天候和地理的力量支撐著。還有一件事,我們無法忘記,即秦始皇是歷史上“萬里長城”的首創(chuàng)者。這是嬴政統(tǒng)一中國之后命蒙恬率兵三十萬,收河南,伐匈奴,在團結對外的條件下,全面筑城。此舉更表示他的極權政治,有實際的需要。這一事可以留著下面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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