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nèi)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guān)注高考網(wǎng)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高考系列手冊 > 高考志愿填報勝經(jīng) > 中級實戰(zhàn)篇 > 不宜就讀之“陷阱”是怎么產(chǎn)生的

不宜就讀之“陷阱”是怎么產(chǎn)生的

來源:高考志愿填報勝經(jīng) 文章作者:張藝執(zhí) 2013-01-10 16:44:51

[標簽:中級實戰(zhàn)篇 高考志愿填報]為便于閱讀,您可以使用鍵盤左右鍵(← →)進行翻頁

  四、 身體狀況防“陷阱”

 。ǘ┤绾畏乐贵w檢要求之“陷阱”?

  2. 不宜就讀之“陷阱”是怎么產(chǎn)生的?

  既然“兩部一會”賦予了不宜就讀的考生“可根據(jù)自身情況選報專業(yè)”的權(quán)利,為什么又會出現(xiàn)“陷阱”呢?這是因為,我國幅員遼闊、高校眾多、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非常復雜,所以也給予了。請看:“《指導意見》只作為高等學校錄取新生時對其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的指導性意見。必須合法、合理,有詳細的說明和解釋,但不得以不具備辦學條件或不符合培養(yǎng)要求為由,拒收確能進行所報專業(yè)學習的殘疾考生。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雖然“兩部一會”也明確要求高等學校的“必須合法、合理,有詳細的說明和解釋”,并說明,但在現(xiàn)實的招生錄取中,而高考招生按學校的規(guī)定錄取是不爭的事實。

收藏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shù)線

專業(yè)分數(shù)線

京ICP備10033062號-2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備案編號:110108195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56762110     舉報郵箱:wzjubao@tal.com

高考網(wǎng)版權(quán)所有 Copyright © 2005-2022 0v2773b.cn . All Rights Reserved